我的饭馆通东汉末年! 第14章 老友拜访。

作者:书虫一只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7-12 1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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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昴星在东汉的事业正在蒸蒸日上,现代的事业则不温不火。

毕竟酒香也怕巷子深,百味小楼所处之地又不在闹市区,饭馆的生意自然就远远不如东汉那边了。

特别是他制作出远超时代的发面馒头后,在著名老餮韩历的肯定之后已经渐渐在洛都有了些名气。

有了生意后,刘昴星终于发现一个大问题——缺人。

刘昴星盯着百味小楼门口排起的短队,额角沁出细汗。

案板上的面团刚揉到一半,蒸笼里的馒头又该揭盖了,隔壁桌的客人还在喊着要加一碗白粥,他一个人在灶台和堂屋间转得像个陀螺,腰间的围裙都被汗水浸得发沉。

“客官稍等!这就来!”他扬声应着,手里的锅铲却没停,铁锅里的白粥咕嘟冒泡,来自后世的五常大米香漫出后厨,引得排队的人直咽口水。

这场景放在三天前想都不敢想。

自从贵公子韩历在铜驼街连吃了三个发面馒头,摸着胡子赞了句“面性通透,发得有灵气”。

百味小楼的名声就像长了脚,往朱雀大街向外弥漫。

先是几个穿长衫的文吏寻来,接着连城西酒楼的掌柜都派人来打听:“那蓬松得能弹起来的馒头,到底用了什么引子?”

可名气越大人越累。

刘昴星算过账,现在每天要蒸两百个馒头、一百碗粥,还要应付随时上门的散客。

别说研究新菜式,连喘口气的功夫都没有。

曹操袁绍等人乃是太学生,袁清瑶乃是执金吾之女,自然是指望不上了。

“得找个帮手。”刘昴星往灶里添了块柴,火苗“轰”地窜起,映得他眼底发亮。心里打定了主意。

等到时钟指向九点时,朝食已完,刘昴星才可以稍微喘口气。

根据这段时间的所见所闻,刘昴星明白距离他再次忙碌还有六个小时。

因为东汉继承了先秦至西汉的饮食传统,两餐制是社会的主流,尤其在普通民众中最为普遍。

第一餐称为“朝食”(或“饔”),通常在上午辰时(约 7-9点),是一天中相对丰盛的一餐,为劳作提供能量。

第二餐称为“夕食”(或“飧”),在下午申时(约 15-17点),规模和热量略逊于朝食。

当然,这些规则并不包括有钱人。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东汉时期上层贵族、官僚和富裕家庭中已出现三餐制,甚至部分皇室成员有四餐的记载。

所以说局限人们的并不是生产力,而是没钱,历朝历代皆是如此。

于是他立刻在门前贴下招聘告示,底层人不认识字没有关系,只要他们知道这个消息便好。

饭馆不能没有员工,就像3D区不能失去蒂法!

当然,在东汉三条腿的蛤蟆找不到,吃苦耐劳的打工人还是很好找的。

在这个时期,土地兼并问题日益严重,10%的权贵几乎掌握全国80%的土地,剩下80%的劳动人民平分剩下来的20%的土地。

这样必然有许多失去土地的人被迫到大城市谋生了。

“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绝不是一种空话。

无田流民为生存被迫起义,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便是土地兼并激化社会矛盾的总爆发。

其口号“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反映了底层民众的绝望。

不过这些事情对于刘昴星目前来说毫无关系,因为现在的他已经回到了现代。

他今天和往日的好友有约。

来得早,不如来的巧,他刚回到现代就看到一款崭新的AE86停在店门口。

刘昴星不见其人,便闻其声:“刘大厨最近生意怎么样了?好久没吃到你做的料理,想死我了!”

“饭馆也就新开张,目前生意也就这样,你也看到了,几乎没啥人。“刘昴星佯装忧愁,摊开双手。

“害,我相信你的厨艺一定行!”来着比了比大拇指,表示对于刘昴星厨艺的肯定。

“江昱你家不就是开制作预制菜的工厂的吗,难道不知道预制菜对于传统饭馆的冲击吗?”刘昴星看着眼前的好友无语道。

没错,刘昴星眼前的这个名为江昱的家伙其实是个富二代,他家就是制作流水线预制菜的工厂。

当初他们两个在新东方烹饪学校当学徒,刘昴星凭借着家学渊源成为烹饪班里最亮的仔,而江昱则是个只爱吃饭,不爱做饭的差生。

所以当初刘昴星能进五星级大酒店帮厨,而这位江昱只能被迫回家继承家业了。

如今一毕业,二人的差距陡然拉大,刘昴星回家继承小饭馆,如果没有系统还不知道未来会怎样,而江昱已经开得起AE86了。

“预制菜再好,在我这里也不如你做的佳肴,实不相瞒,我其实是个传统派,吃饭从来不吃预制菜,抽烟从来不抽瑞克五代!”江昱信誓旦旦地说道。

“就你嘴贫,说罢,今天想吃啥?”刘昴星倒是挺高兴的。

“那肯定是红烧肉啊,吃了你的红烧肉,那可一辈子都忘不了!”江昱瞬间口水直流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好嘞,你且等着!”刘昴星拎着食材便进了厨房。

刘昴星系着围裙站在灶台前,指尖在案板上敲出轻快的节奏。

江昱搬了张小马扎蹲在厨房门口,胳膊肘支着膝盖,活像只等着投喂的大型犬:“记得多放冰糖,我就爱那口黏糊糊的甜香。”

“知道你馋这口。”刘昴星笑着应,手里的刀“笃笃”落在五花肉上。

选的是东汉带回来的土猪肉,三层肥瘦像被尺子量过般均匀,皮上还带着层薄霜似的油脂。

他特意切成两指宽的方块,边缘修得整整齐齐。

这可是江昱当年在新东方烹饪学校总念叨的“红烧肉标准件”。

铁锅烧得冒烟,肉块下去“滋啦”一声炸开油花。

刘昴星握着锅铲轻轻推散,看着五花肉的边缘慢慢蜷起,肥肉里的油脂浸出来,在锅底积成浅浅一层金黄。

“当年你总说我炒肉太急,”他忽然开口,“非说要让每块肉都煎出焦糖壳才够香。”

江昱嘿嘿笑:“那不是被你带的?明明是学川菜的,偏要抢粤菜师傅的活儿。”

说话间,刘昴星撒进一把冰糖。

糖粒在热油里慢慢融化,从透明变成琥珀色,最后泛起诱人的焦香。

他迅速把煎好的肉块倒回去翻拌,让每块肉都裹上糖色,接着舀入老抽、生抽,沿锅边淋了圈黄酒,蒸汽腾起时,连空气都染上了醇厚的酱香。

“加水要加开水,”刘昴星往锅里添水,漫过肉块一指高,“这样肉才不会柴。”

他丢进两颗八角、一段桂皮,又捏了把花椒。

这是从东汉市集淘来的蜀地花椒,比现代的更麻更烈。

盖上锅盖前,江昱突然凑过来:“等等!少放葱,我不爱吃那股冲味儿。”

“知道。”刘昴星无奈地把刚备好的葱段放回菜篮,“就你讲究多。”

小火慢炖的功夫,肉香顺着锅盖缝隙往外钻。

江昱抽着鼻子绕着灶台打转,像只被香味勾住的蝴蝶:“要不先捞一块尝尝?就一块。”

“急什么。”刘昴星拍开他的手,掀开锅盖搅了搅。

肉块已经炖得酥烂,用锅铲轻轻一碰就颤巍巍的,汤汁收得浓稠,在肉块表面裹上了层红亮的琥珀色。

他撒了把枸杞,又焖了两分钟,才关火端锅。

白瓷盘里,红烧肉块码得像座小山,每块都挺着油光锃亮的肚皮,颤巍巍地晃着,筷子刚碰上去,肉皮就往下滑。

江昱不等装盘,直接用手捏了块塞进嘴里,烫得直吸气,却舍不得吐:“就是这味儿!皮糯得像年糕,肉缝里全是甜汁……”

“你这肉哪买的?”江昱含混不清地问,“比超市的香太多,嚼着还有股……谷物味儿?”

刘昴星往他碗里添了块肉,笑而不语。

锅里的余温还在蒸腾,混着肉香的热气里,藏着个跨越千年的秘密!

这红烧肉的灵魂,从来不止是火候与调料,还有那片东汉土地上,慢悠悠长起来的好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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