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之一家在长安并没有亲戚,家族世居寿春,他们一家是百多年前迁至长安,最后在此扎根。
长安居,大不易,加上没有宗族帮衬,刘克之的祖先一直都在神策军中担任低级军官,多是队正,旅帅,可谓无权无势。
而即便是他的叔祖入玄都观当了道士,也只能是让日子变得好过一点,依旧无法向上攀爬。
所以刘父才被选中护卫王铎,这也是大部分神策军低级军官的命运,他们好歹有些战斗力,当作牺牲品最合适不过。
而作为神策军小校,他牺牲之后,是有抚恤的,但董继宗作为掌管后勤的孔目官,不仅吞没了刘克之亡父的抚恤,还趁机编造借条,以刘父曾在军中借贷为由,让刘克之还上这笔钱。
即便刘克之有所怀疑,拜托叔祖那边花费人情请一个高官帮忙,也查不到什么,毕竟当时的战场远在千里之外,又已被草贼攻破,劫掠一空,根本无从下手。
最后也只能是不了了之,刘克之依旧要还上那笔钱。
钱也不多,两千贯,可这件事对于刘克之来说却是大为光火,也让他见识到了这群宦官的贪婪。
两千贯,如果是他卖光家财,又有叔祖那边的帮助,能拿得出来,可后续就不需要生活了嘛?
而此时,董六找上门来,愿借他两千贯,但需以房屋作为抵押。
到这里,刘克之哪里还不明白,这是那董继宗设的局,或许也只是随口说了一声,然后董六设的局,但都已无所谓,刘克之只知道,这姓董的不仅要自己的院子,还要自己倾家荡产!
这座院子是刘克之的高祖留下的,那时候的刘家家境尚可,高祖为神策军校尉,手下有千人,是一位中层军官,所以能留下这一座宅院,也是刘克之目前手中第二值钱的东西。
而当时董六派人来说时,刘克之就已经觉察不对,请以前的小弟打听了一些消息,最后的结果果然不出他所料。
那董六是董继宗的第六个义子,这年头,宦官和武将们都热衷于收义子,来达成一种类似于主仆的关系,其实就是亲信,或是用来干脏活的白手套。
这种做法早在千年前便有了,只不过那时候的人皆循礼法,没这么不要脸的以收义子的名义来拉拢亲信。
最重要的是那时候的义子是拥有继承权的,也不是说想收就收,多是和自家有亲戚关系,自己也确实无后,在争取自己的宗族和别人父母以及宗族的意思后,才能收义子。
而大唐的义子,更类似于以前的门客,不过以前的门客全靠主家供养,然后以武力报答,不会仗着主家的势去干些灰色生意。
现在的义子,就是依附于权力,让自己能够仗势欺人,或者得到晋身之机,比以前差远了。
“既然如此,三郎打算如何解决此事?”
放下酒杯,杨师厚语气亦有些不忿看向刘克之。
对此,刘克之毫不迟疑:
“杀了!”
对于刘克之的选择,杨师厚并不意外,一言不合便杀人的游侠太多了,更何况如今是真的有仇,不杀人,怎显得他们的游侠本色。
只是杨师厚还有些疑问,于是再次开口,只是这一次,他的语气中带着一些期待。
“杀谁?”
“冤有头债有主,董六不过从犯,杀他不足以解我心头之恨,自然是连董继宗那条阉狗一起杀!”
“哈哈哈!好好好!这才是我认识的刘克之!”
杨师厚闻言哈哈大笑起来,二人虽只相识了数月,却是十分投缘。
古人云:“白首如新,倾盖如故。”说的就是二人这种情况。
笑罢之后,杨师厚接着开口:
“既决定杀之,需谋划一番,先不说如何杀董继宗,就说你家人俱在长安,必须先让他们离开,如此方好动手,不然董继宗一死,我二人尚可逃脱,你叔祖年逾八十,即便是道士,恐怕也逃不脱这帮宦官的毒手。”
刘克之闻言沉思起来,确实如此,董继宗虽然只是一个孔目官,但他也是宦官的一员,头上有人的,在这长安还没人敢惹宦官,一旦杀他,必会使得宦官们人人自危,甚至会不惜代价的找出凶手。
毕竟凡事有一就有二,若不严惩刘克之,那么就会引人效仿,看他们这些宦官不爽的人,太多了。
“如今已是冬日,我叔祖年纪太大了,此时离开太过凶险!”
对此刘克之心中还有些顾虑,老道的年纪太大了,冬天本是最难熬的时候,这时候让他离开长安,无疑是让老人家去死。
杨师厚也知道刘克之的难处,所以并没有恨铁不成钢,心中还有些高兴,毕竟能够顾忌到家人的人,才值得他杨师厚的友谊。
所以在略微思考过后,他又说出了一条解决办法。
“那就只能是杀光董继宗手下的义子,先给他一个教训,不过如此一来,以后想杀他就难了。”
刘克之望着杯中酒,思索着该如何做才能将利益发挥到最大。
至于不杀,直接出京?
那是不可能的,大家都结仇了,刘克之信奉的就是道门,不杀几人,他心里不痛快。
而且宦官很了不起吗?又不是神策军中尉或者枢密使,区区一个孔目官罢了,杀了也就杀了,往那些节度使的地盘一躲,能奈我何?
而等到叔祖离开长安再动手也是不可能的,毕竟那时都已是春日了,这几日董六没有来找麻烦,完全是因为要给董继宗过大寿,而等大寿一过,他就会来找自己的麻烦,要杀人,就得在大寿之前动手。
刘克之忽然抬头看向墙上挂着的弓箭,这是一柄三石弓,刘父力气不够,拉不开,所以留在了家中,这也是他留下的唯二的遗物,另外一个便是这座宅子。
在没有做梦之后,刘克之的第一想法便是离开长安,这既是为了自己未来的发展,也是出于对黄巢之乱历史的预见。
只是那时候他才十二,年纪太小,父亲又刚死,离开长安的话太过危险,所以他留了下来。
可如今他已经十六,自去年起他便在秦岭之中游荡,猎杀了数只猛兽,他已经拥有了离开的资本。
毕竟想要在这个时代活下来,活的安稳。需要的不是钱财,也不是粮食,更不是官爵。
而是兵马!
没有兵马,哪怕你是皇帝,依旧难逃一死,而有了兵马,哪怕你是流寇匹夫,一样能够一试九鼎轻重。
长安是世家和宦官的长安,他想要在这里拉出一支队伍是不可能的,只有去边军,去那些节度使的地盘,才有机会。
“山中小物,亦会狐假虎威,我等却在这里打算硬干,不过莽夫!”
思考许久之后,刘克之猛的开口。
闻言,杨师厚眼睛一亮。
“三郎的意思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