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汉骨 第9章 护骨军主

作者:三点水米田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6-26 23: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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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城往北,便是高车护骨部。

六镇虽然地处漠南,但还是有田地的。怀荒镇说是北镇,但其实很大一部分在前世冀省范围内。多数良田自是被镇将和豪帅们占去,但护骨部也分得部分,以及许多劣田。

再往北,便是纯粹的草原了,只适合放牧,又临近边界,分散着诸多部落牧民。

霍羡一行人一路往南,沿途遇到许多零散部落,有相熟的,便打声招呼,余者便匆匆而过。

到护骨部的附近,便能看到大大小小的高车部落,散居在草原之上,却又彼此联结,以应对已知和未知的风险。

草原上的氛围逐渐紧张,牧民的脸上不是焦色,便是麻木。

风暴,就要来临了。

霍羡也已经等它很久了。

半天后,霍羡纵马行上一个小坡,往下望去。

只见层层叠叠的棕色帐篷铺向天际,其数量又何止千计。在更远处,甚至能隐隐看到土制的房屋,板板正正又错落有致。无数的人影从其中来来往往,一幅勃勃生机的景象。

这便就是怀荒镇最大的部落,高车护骨部。

六千余落高车人,总人数过三万,青壮年男子也近万人。其中甚至有部分人进行脱产军事训练,虽然缺乏甲胄,但和普通牧民截然不同。

这是一支草原上不可忽视的力量。

虽然有些时候,还是会被某些人忽视。

远处传来了哨骑的呼喊声。

“可是霍驹大人?”

霍羡循声望去,心中微微思量,随后恍然。

“是你呀,木各。”

几个护骨部哨骑来到近前,为首的正是霍羡口中的“木各”。木各身材高大,面相憨厚,脸上泛着腼腆,崇敬地看着霍羡。

“霍驹大人,您这次回来得这么快!?”

在草原上,“大人”不是一般的称呼,一般都是部落首领,像是阿昌黎那样,或是在大部落中掌实权的人,才能被如此称呼。

霍羡这几十号人,略有些勉强。

而且“驹”本就有尊称的意思,后面又跟了个“大人”,多少有些不伦不类。

但霍羡也没办法制止别人的尊崇。

“您是为了神女日赶回来的吗?”

“神女日”是霍羡从高车语中翻译出来的,原音大致为“墨希来”。神女日是高车人最重要的节日,因为也是唯一的节日。

传闻高车人的祖先是一位神女和野狼生下的子嗣。这个节日本质上就是祭祀先祖的。

当然随着时间演变,现在也有了其他用处。

节日习俗的形成都是有迹可循。

祭祀需要人多,那便有了集会的作用。人们聚在一起,男男女女看对上眼,便有了相亲的习俗。男女之事难免会引起冲突,便有了比武的传统。

霍羡最早扬名草原便是三年前的神女日比武大会上,十五岁便击败了盛名已久的护骨部第一高手。

木各比霍羡大几岁,也参加了那次比武,被霍羡轻松击败。

草原上崇敬强者,木各不仅没有心生怨恨,反而狂热地推崇霍羡。

“当然不是。”霍羡无奈地笑了笑,若他真的重视神女日,怎么会出镇北上狩猎?

但霍羡也明白,木各这么问,并不是真的愚蠢,而是他非常期望霍羡能够参加神女日。

一个是比武展现他强大的武力,另一个是希望他参加后面的“相亲大会”。

毕竟霍羡是个外族人,总归隔了一层,但若是娶了高车女子,那便是一家人了。

思及此处,霍羡心中微微叹气。

从立业的角度讲,如果他足够无情,那现在便应该娶一位高车女子,接受来自护骨部的天使轮投资,来更好的和高车人合作。

等到他步入中原不需要依赖高车时,便休了原配,另娶一位汉家高门或是显赫贵女,之后再休再娶,只根据此时结盟需要,无关内心情感。

就像孙权,年轻的时候娶了会稽谢氏的女子。上位后,便换成了自己表哥徐琨的女儿,扶持其掌握军权。等徐琨死了,便冷落徐氏,立丞相步骘的同族步夫人为后。最后大权稳固,又立了没什么背景的王氏、潘氏,以防汉末外戚的问题。

从政治的角度这便是最佳的选择,但作为一个后世人,基本的道德水平不允许他这么做。

一直让高车女子作为正妻,从长远角度来讲,弊大于利。所以,霍羡对于此事一向是敬谢不敏。

但……

霍羡没再多想,对着木各说道:“我尚有急事要见老酋帅,便不叙旧了。”

没想到木各笑着说道:“巧了,我们正是刚夜巡归来,要见沙弥疾大人述职,正好顺路。”

沙弥疾不是高车护骨部酋帅,而是军事主将。因为高车人不能在朝廷里任职,自己部落内也没有职位体系,所以不管干什么都统称为“大人”。

作为“大人”,自然都住在靠中央的位置,便于日常管理,所以木各会说顺路。

霍羡沉吟了一下,也没拒绝。他虽然觉得木各有些太过热情,但也不会排斥。

果然,在霍羡等人下马步入护骨部的过程中,木各缠着霍羡聊了许多。

包括但不限于如何磨练武艺,哪家的适龄姑娘漂亮能干等等,总之都是些难以回答的问题,让霍羡颇有些无奈。

至于霍羡要找酋帅做什么的正事,木各反倒知趣的没问。

但木各的喋喋不休并没有持续多久。

当霍羡等人刚进入护骨部,便感受到其中怪异沉凝的气氛。

霍羡目光扫去,许多年轻卫兵和路人的眼中都流露着深刻的不满与愤慨。

木各也感受到情况不太对,口中的话语逐渐停了下来。

护骨部的驻地有很浓重的草原风格,但又区别于传统的草原风格,因为护骨部已经不完全是一个游牧部族,有很大一部分农耕经济支撑。

毛帐之间的距离相对其他部落小上许多,有些甚至紧密地联在一起。走在毛帐之间,像是穿行在古镇的街道之上。

一些从事铁匠、手工业的男女,往往会坐在自家的毛帐前,一边干着手里的活,一边做好易物的准备。

他们脸上的神情同样的消沉,沉默不语别于往日的活跃,只默默做着手上的活计。

木各见状也不好询问,转头看向霍羡。他眼中的意思被霍羡捕捉到,便赶在木各开口前,提前说道:“恐有恶事发生,你们快点过去吧。”

木各感激地向霍羡点了点头,率先翻身上马。

跟他一起夜间巡逻归来的同伴紧随其后,向霍羡告别,上马跟着木各往南驰去。

霍羡也上马,回头对着队伍说道:“你们先回去见见家人,自行安顿,我去见过酋帅和护骨延后,会马上回去。”

众人纷纷点头,收拾了东西,向东南侧行去。

李克之没跟他们一起走,他没有家人,只有同为孤儿一起长大的霍羡。

如果非要有个人来满足“家人”的概念,那对李克之来说,也就是霍羡了。

在这一点上,霍羡自觉自己对李克之的感情,是不如李克之对自己的。

两世为人,他的心思总归是杂了些,不如纯质之人。

想的远了,还有正事,霍羡收束心神,带着李克之纵马向正中央驰去。

比木各等人晚出发了一会儿,故而当霍羡赶到护骨部核心区域时,便看到木各正在与一个中年高车人讲话。

这人自然就是沙弥疾。

木各身材高大,沙弥疾比他更高大,木各身体壮硕,沙弥疾比他更壮硕。

沙弥疾脸上被岁月和风沙洗礼过的横肉,让他显得不苟言笑,仿佛寺庙里时刻怒目的金刚。

护骨部第一勇士,甚至怀荒镇第一勇士,同时也是霍羡成名的垫脚石。

武力是吃青春饭的,但沙弥疾一直吃到了三十五岁,才出了个霍羡将他击败,已可见实力。

当然,三年前霍羡赢的也不容易,很大程度是靠自身无解的续航能力拖赢的。

单论瞬时的实力,十五岁的霍羡恐怕还要逊老沙一筹。

也因此为所有参与这场大会的人献上一场龙争虎斗,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此时的老沙面色比往日柔和一些,虽然也看不出明显的差异,没有摆出“大人”的架子,正向木各解释着什么。

如果忽略他们之间的父子身份,那也是非常友好的上下级关系了。

等霍羡走近,沙弥疾立刻停下口中的话语。

“霍驹,你找酋帅何事?”

和木各不一样,他一上来就问了正事。

也许是因为他的身份需要,但霍羡更觉得是老沙不想亲自解释护骨部的异常。

无论发生什么事,既然普通护骨部人都知道了,那便瞒不住霍羡。老沙应该没必要遮遮掩掩,或许是件他觉得丢脸的事,不想亲口跟霍羡解释。

霍羡也不在这个问题上面勉强,顺着沙弥疾的问题,针锋相对道:“我应该无需向大人汇报吧?”

闻言,沙弥疾脸上的横肉更加紧绷,神色之间凶意激发。若是等闲之辈,只怕会承受不住这股压力,问什么答什么了,难堪一点的,尿了裤子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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