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觉得,这世上的爱情,总带着点该死的时差。女生在心理上,总比男生多走了那么几里路。于是,你懵懂时她已情深,你回头时她已转身。
陈屿不喜欢城市的夜。霓虹像醉汉的眼,嘈杂是欲望的喘息。别人说单身要“及时行乐”,他却像个提前退休的老头,下了班就缩回自己的壳里。同事聚会?他永远是第一个溜号的人,背影坚决,像逃离一场无声的战役。
可这天,陈屿破天荒地扎进了夜色深处。几个中学时滚在泥地里、逃过课、打过架的兄弟,像散落的弹珠,竟鬼使神差地滚回了同一座城市。概率小得就像他主动提议去酒吧通宵,而这座城市恰好是他安身立命的广州。可偏偏,就这么巧。于是,几杯黄汤下肚,小饭馆油腻的空气里,少年时光被酒精蒸腾出来。
土豆胖成了真正的土豆球,当年瘦得像豆芽菜。老表引以为傲的腹肌,如今被一层温柔的脂肪覆盖,像个刚出炉的馒头。陈屿指着人字拖锃亮的光头笑:“再趿拉你那破拖鞋,真成街溜子了!”人字拖反唇相讥:“瞅瞅你那发际线,过两年跟我做兄弟!”哄笑声里,啤酒沫飞溅。话题兜兜转转,像被风吹乱的烟灰,终归要落在那些年一起追过、或者没追上的女孩身上。不知谁舌头打了结,提起了她——“喂,知道吗?咱们班那才女,林晚,跟她那小歌手掰了!”
“不可能!那俩不是铁打的吗?”
“拉倒吧!小白脸吃软饭,没混出名堂先学会劈腿了!”
“娱乐圈?那地方有真东西?”
“唉……可惜了林晚,等了那么些年……”
陈屿手里的杯子“哐当”一声杵在桌上,酒液泼出来。“你说什么?林晚分手了?”他声音发紧。
“可不!上月回老家办事碰见她,亲口说的。”
“她回老家了?”
“嗯,估摸着是散心吧……”
陈屿像被烫到一样弹起来,撞开椅子就往门口冲。
“屿子!去哪?!”身后是兄弟们的喊声。
“买跑鞋!”他头也不回,声音撞在门框上,“追她去!”身影瞬间被城市辉煌又冷漠的灯火吞没。
出租车在灯河里穿行,窗外流光溢彩,像倒流的时光碎片,狠狠砸进陈屿眼底。他闭上眼,那个香樟树疯长的夏天,带着青草和汗水的味道,汹涌而来。
初三的夏天,空气都是黏稠的。为了体育中考,每天清晨,教学楼前都流淌着一条由少年少女组成的河。陈屿是其中一滴奋力向前的水珠。那天,朝霞烧红了半边天,像泼翻了颜料桶。汗水蒸腾的队伍,像一条波光粼粼的河。他跑完步,正拖着灌铅的腿慢走。
“喂!你穿什么跑鞋?跑那么快!”一个清脆的声音从身后追上来。
陈屿回头。扎着马尾的林晚,脸上沁着细密的汗珠,眼睛亮得像落进了星星。她看着他,笑得有点狡黠。
“啊?”陈屿懵了。
“我也想要一双,”林晚眨眨眼,马尾辫轻轻一晃,“这样,就能追上你了呀。”说完,像只轻盈的小鹿,笑着跑开了,留下陈屿在原地,心口莫名其妙地撞了一下。
那个夏天,蝉鸣聒噪,冰棍融化得飞快。两个没出远门的人,成了小镇上最默契的游荡者。他们舔着冰棍,走过老街每一个犄角旮旯;赖在旧书店,把老板的脸气成苦瓜;他偷骑家里的摩托车载她去郊外,在荒草丛生的野坟边假装探险家;溜进空无一人的学校打篮球,被保安追得像两只慌不择路的兔子。她跑得慢,他就故意落后,等她跑在前面;他被逮住,她又总红着脸回来“自首”。整个夏天,都泡在彼此没心没肺的笑声里。
暑假的尾声,他送了她一双跑鞋。他说自己的款式太硬朗,特意挑了双女式的。那天傍晚,他们偷偷翻进寂静的校园,绕着教学楼跑了一圈又一圈,直到气喘吁吁,对着夕阳下对方通红的脸,笑得直不起腰。
走在安静的林荫道上,风里有未散的暑热。
“我以后想当个流浪作家,”陈屿望着天边烧剩的云彩,眼神发亮,“四海为家那种。”
林晚侧过头看他,眼睛弯弯的:“那好啊,你流浪,我跟着你。”
“你跟不上,”陈屿少年意气地摇头,“我要去很多地方,走得很快很快。”
“那我就一直追着你跑呀。”她的声音很轻,却很笃定。
“哈?就你这小短腿?”陈屿毫不客气地嘲笑。那时的他,心里只装着远方和自由,像一张空白的纸,还读不懂女孩眼里的星辰。
高中把他们分在了县城的两端。周末成了唯一的鹊桥。新华书店是他们秘密的据点。他看郭敬明,她读韩寒。他们躺在操场的草坪上,争论谁写得更好。
日子像上了发条,越来越紧。书店去得少了,复习资料堆成了山。林晚说她在网上写书了,让他有空看看。他嘴上应着“好”,却从未点开那个链接。高三的暑假,他像脱缰的野马奔向远方,林晚却像人间蒸发。直到开学报到,她的电话才追来,声音带着熬夜的沙哑,说整个暑假都在码字,“我得快点准备呀,不然怎么追得上你去流浪?”他对网络文学嗤之以鼻,终究,还是错过了她的故事。
大学分隔南北。他在广州成了工科男,她去了北方读语言。QQ头像偶尔闪动。不再聊郭韩之争(韩寒都当爹了,郭敬明成了霸总),她絮絮叨叨讲她新书里的故事:女孩爱着男孩,男孩懵懂不知,女孩离开,男孩才惊觉所爱,却已人海茫茫。陈屿听着听着,发现自己竟爱上了故事里那个执拗的女孩。就在他鼓起勇气,想对那个虚拟角色表白时,林晚欢天喜地地告诉他:“我恋爱啦!他是个诗人!写的句子美得像梦!”她声音里的阳光,刺得陈屿眼睛发酸。那天,他终于翻出林晚高三时写的那本书。故事里,女主角在漫长的等待中煎熬。书的最后一行字,像一把冰冷的刀:
“据说,女生在心理上总比男生大上那么几岁,当你还是个孩子时我爱上你,于是,我开始等待有一天你长大了也爱上我。”
“可惜你没等到……”陈屿对着书页,轻轻说,像是在给那个虚构的、却又无比真实的林晚,一个迟到的、无力的回答。
大二的儿童节,林晚的电话来了。陈屿正犹豫要不要祝她“儿童节快乐”——对一个知性女作家说这个,总觉得有点傻气。
电话那头却先笑了:“陈屿,儿童节快乐!”没等他反应,她又说:“快到你生日了吧?没回家?”
“哟,大作家还记得我这号人?”陈屿故意酸溜溜,“回不去,学校又不放寿星假。今年又得孤家寡人咯。”
“我过几天去广州,”林晚的声音带着笑意,“有个小聚会,顺道去大学城逛逛。给你过生日,想要什么?”
“跑鞋,”陈屿脱口而出,这是他后来常开的玩笑,“穿上它,就能去追你了。”
“好。”她答应得很干脆。
几天后,她来了,带着一双崭新的跑鞋。他带她逛了中心湖。她说晚上还有约,匆匆要走。地铁站口,他穿上新鞋,对着她下行的背影喊:“真想穿着它去追你!”她回头,笑着挥手,身影消失在扶梯尽头。
联系像断线的风筝,越来越飘忽。后来,他只能从她越来越火的微博上捕捉她的消息:美女作家,环游世界,粉丝几十万。大学毕业前,他有了师妹黄莺,小鸟依人,激起他强烈的保护欲。他想,或许这就是安稳了。偏偏这时,林晚和诗人男友闹翻了,微博上互相攻讦,粉丝大战,一地鸡毛。
他打电话过去,听到她压抑的哭声:“我一直以为……等你学会去爱的时候,站在你身边的人会是我……如果我多等一分钟,会不会不一样?”陈屿喉咙发紧,他身边已经有了黄莺。“只怪……时间不对吧。”他只能挤出这句苍白的安慰。“真想……再穿上你送的跑鞋,追你一次……”电话断了忙音。从此,音讯全无。
后来他知道她去了上海,跟了个富二代,风光无限,书拍成了剧。他也经历着生活的摔打:船厂技术员,被黄莺父母嫌弃,分手,跳槽,最后成了小公司的部门经理,日子像温吞水。三十好几,形单影只。亲戚介绍的对象,他都找借口推掉。心像个顽固的空房间,似乎一直在等一个叫林晚的房客。思念在岁月里发酵,越来越浓。终究拗不过现实,他相亲认识了玉洁——一个气质神似林晚的知性女人。进展顺利,谈婚论嫁。命运却再次戏弄:林晚回来了。富二代为家族联姻娶了别人,却又想跟她藕断丝连。“男人都他妈这么无耻吗?!”酒吧里,她醉眼朦胧,这是他第一次听她说粗话。玉洁默默把两个醉鬼拖回家。第二天,林晚留下一封信:
“陈屿,看到玉洁,我知道你终于长大了,学会了去爱。我也知道,我彻底失去了你。这些年我爱过的人,身上都有你的影子。你错过了我,但现在你爱上了一个‘像我’的人,这次别再错过了。珍惜玉洁吧。我们都曾错过,别再让幸福溜走,否则,穿上跑鞋也追不回来。”
他没去找她。玉洁却先离开了,短信简短而冰冷:
“你像天上的星星,光芒清晰,却永远冰冷遥远。我跳得再高,也触不到温度。”
陈屿没挽留,也没悲伤,而是发了疯一样寻找林晚。电话空号,上海茫茫人海,旧友无人知晓。她像一颗投入大海的雨滴,彻底消失。
再听到消息,已是五年后。她跟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流浪歌手,她填词,他谱曲。歌手一直没红,她却甘之如饴。陈屿成了歌手最忠实的听众,歌不好听,但每一句词,都像扎进他心口的针。三年过去,歌手依然没红,她却始终在作词栏里。陈屿想,她大概爱他的坚持吧,这一点,那个歌手确实不像早早丢了文学梦的自己。他独自在广州,骑一辆旧单车,背个相机,穿行在寻常巷陌,像收集时光的碎片。
此刻,小饭馆油腻的空气里,兄弟那句“林晚回老家了”,像一颗子弹击中了陈屿。所有的犹豫、顾虑、时差,瞬间粉碎。他冲出去,买跑鞋,拦出租,奔高铁站。只买到站票,他挤在两节车厢的连接处,没有回忆过去,只看着窗外飞逝的灯火,一遍遍排练着见面的场景:紧紧拥抱,告诉她,他穿着跑鞋追来了,这辈子,死也不松手。
小县城的夜风带着熟悉又陌生的味道。他看到了她。粉色的裙子,未及肩的黑发,比记忆里丰润了些,像一幅沉静优雅的画。那气质,曾是他梦寐以求的。可当他真正站在她面前,预演了千百遍的拥抱和告白,却像被冻住了,一个字也吐不出来。他只能干涩地打招呼。她说回来休整,过几天去BJ,和朋友办文学杂志,“烧点钱,圆个情怀梦”。笑容依旧甜美,像那个香樟树下的夏天,可陈屿却再也感受不到记忆里的滚烫。那一刻,他忽然明白了玉洁短信里的绝望。
他们喝酒,聊天,天南海北,唯独绕开了彼此的爱情。送她到楼下,她要转身时,看着他脚上的新跑鞋,眼泪毫无预兆地滚落下来:“跑鞋买好了……不最后追一次吗?”她哭得像个迷路的孩子,脸颊酡红,肩膀颤抖。陈屿的心被狠狠揪住,却只是张了张嘴,说:“再见。”声音轻得像叹息。
山城的灯火依旧辉煌,陈屿却像走在迷宫里。为什么?这些年单身不就是为了等她吗?为什么近在咫尺,却连拥抱的力气都没有?仿佛他爱了一辈子的那个林晚,只是记忆里的一道影子,并非眼前这个活生生的、带着泪痕的女人。
夜风带着凉意,酒劲混着头痛。他漫无目的地走着,街灯将他的影子拉长又缩短。往事如走马灯:她成了作家,走遍天涯;他困在广州,画地为牢。耳边响起少年时自己轻狂的声音:“我想做个流浪作家,四海为家!”和少女林晚带着笑的回应:“你流浪,我就跟你去流浪!”路边的香樟树在夜风里沙沙响,光影摇曳。恍惚间,他看到一个扎马尾的女孩跑过来,脸上是阳光晒过的甜笑,停在他面前,低头看看他的新鞋:
“给我也买一双跑鞋好不好?”
“这样,我就能穿上它去追你了呀。”
说完,她带着那抹熟悉的笑,马尾辫一跳一跳地,跑进了时光深处。
陈屿站在空荡荡的街口,像个被遗弃的孩子,终于,捂着脸,泣不成声。
时光的河啊,它自顾自地流。爱一直都在河底闪着微光,只是他们一个在源头懵懂张望,一个在入海口疲惫回头。一路等待,一路相爱,一路找寻,一路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