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存秀环绕土地庙转了一圈,却未见有何异常,回来看见秦新将一盘刚削下的熟肉递给那小乞丐。
刚要出声提醒那小乞丐太烫了,得等会放凉再食,那小乞丐将散乱地头发往后一撩,轻声道谢后,却恭恭敬敬地托着着陶瓷盘子朝左边走去。
盘中烤肉的热量很快便传到了盘底,从那他那微蹙的眉头便可看出,双手在承受炙烫之痛,但是他仍是保持着那个端盘方式,小碎步往前走去。
“贵人请先用膳。”小乞丐将盘子递给了萧勒兰。
在场诸人中,兀欲身着汉袍,其余人皆身穿军中制式缺胯袍,唯有萧勒兰头戴金色龙凤纹菩萨冠,却身穿一袭浅红男式长袍——这是她为第二日方便骑马故作此穿着。
原本有些怪异的穿着组合,却在萧勒兰那一身雍容气质与清丽出尘的面容下显得那么和谐。
萧勒兰略带怪异地望了他一眼,轻声拒绝:“你自己吃吧。”
小乞丐又行了一礼,将盘子放在地上。
他借着火光摇摇晃晃走到一旁折了二根细树枝,又摘了一片大树叶回来。
小乞丐将盘子里的肉尽皆倒在树叶上,又托着盘子还给了秦新,这才一手端起树叶,不顾食物的滚烫,用树枝作筷子大口大口扒拉着狼吞虎咽起来。
短短时间便将约有二斤多肉的烤肉吃完了,小乞丐这才抬起头来,眼见在场诸人都盯着他,瞬时眼泪便脱眶而出,“多谢诸位贵人,我刚才实在是太饿了,我已经二天没吃饭了,让诸位贵人见笑了。”
汹涌而出的泪水在他脸上恣意流淌,将那原本被黑色脏污包裹的脸庞冲出二道蜿蜒而下的白色浅沟——这是他或者她原来肌肤的底色
安存秀这才发现刚才的怪异感从何而来?
除了三更半夜的从土地庙边上跑出来有些瘆人。
就是这小乞丐给他一种用后世的话来讲便是很“精致”的感觉。
倒不是说他长相精致什么的。
大半夜的,借着火光看一张乌漆嘛黑的脸,能有啥精致的。
倒是小乞丐那双眸子漆黑,纯真,没有街上那些乞丐严重的麻木与世故,让人一见生怜。
是他的穿着和举止。
是的,他早已饥肠辘辘,却要先敬桌上尊贵之人;担心自己手脏弄污盘子,甘愿被烫都不去手持盘子边缘;再饿也不用手抓食物,还要弄双筷子与碗。
这些举止都说明他都是一个有教养之人。
仓禀实知礼节,这些不是一个乞丐,甚至不是普通人家的儿女能做到的事。
而说他一个乞丐的的穿着精致,是安存秀看见他绑脚的草绳,并不是胡乱绕几圈后随意扎结成团的。
相反,草绳是规规矩矩,一圈圈整整齐齐排列着,虽没有排出花,但是由于其差不多等距的间隔与最后打结时将结头隐蔽在脚的内侧,故而让人一眼看上去就很舒服。
草绳很有了几分磨旧,说明已经有些时日了,那时可能他还没饿肚子。
怪不得还有闲心弄这些。
他或者说她身上都是些烂泥,但是这些烂泥却不上自己不小心蹭到的或者说是很多天没洗澡积累的,这里一块,那里一坨的,而是直接像故意涂抹上去,或者打了个滚弄上去的。
安存秀不由得想起一个词——欲盖弥彰。
这些烂泥都是为了保护他(她),不让自己被其他乞丐或者心怀恶意之人的觊觎。
即使做了这些,他(她)仍不敢放心大意,没敢和乞丐们挤在某个稻草堆或者桥洞下,而是宁愿一人孤独夜宿荒凉土地庙。
自己这一行人的喧哗吵闹举动应该很早就将其吵醒了。
他(她)应该是躲在黑暗中观察了许久,确认外面这一行人不会给其带来危险,这才现身祈祷。
毕竟带着女眷讲故事围火烤肉,怎么地看着也比一个个饿的前胸贴后背,饿得眼睛冒绿光的乞丐们来得安全。
安存秀收回思绪问道,一把扯过兀欲腰间的羊皮水袋递给了对方。
兀欲睁大了眼睛,嘴角抽动了几下,却还是什么都没说。
嗯,这是个善良的孩子。
安存秀自己的水袋被萧勒兰要了过去,说是交换。
可他总不能成天郡主赏赐的那个金鸡冠水壶到处转悠吧,索性扔在箱里,明天到了沈州再整个一个水袋,自己哪能没事提着它到处显摆。
小乞丐犹疑了下,还是接过水袋,小口地痛饮起来,刚一口气吃了那么多烤肉,口中却是已干渴冒烟。
小乞丐喝饱了水,又是轻声道谢后,将水袋递了过来。
“小郎君高名大姓?仙乡何处?”安存秀却是不接水袋,示意他(她)递给兀欲。
“贱名何足挂齿。我姓甄,乃是沧州人士。因阿爷犯事,被夺了官职流放于双城县。阿娘带我与家姊三人一路相随至此,置有薄田数十亩。”小乞丐掐指作兰花指状将水袋恭谨递给兀欲,他这是怕自己的脏手将水袋弄得太脏。
“你且拿着。”兀欲摇了摇头,撒了个善意的谎言,“我还有水袋呢。”
他倒不是嫌弃对方脏,草原家儿女没那么多讲究,有时在外打猎都要与马匹同饮一源之水呢。
“前岁我父染病身亡,为了生存,家姊卖身为奴,听说被牙人带到沈州。年初之时,家母亦染疴病故,唯留下小子一人。小子不识稼穑,加之县令加赋,家中田亩无人愿买。小子只得变卖了家产,抛了薄田,北上投靠家姊。”
小乞丐说着已是泪流满面,将脸上刻意涂上的乌泥全部冲花,露出底下那欺霜晒雪般的肌肤。
这下在场的其他人都发现了端倪。
萧勒兰疑惑地抬头看向安存秀,眼中尽是问询之色。
安存秀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表示肯定。
“哦,我们明天正好也是去沈州,你若是愿意可与我们同行。”
小乞丐闻言明显身体一震,眼中刹那间露出不敢相信的惊喜目光,随即他似乎想到了什么事,目光一黯,又面露迟疑。
“你是位小娘子吧,等下去驿站洗个澡,就与这二位贵人作伴罢。”安存秀直接点破了她的身份,指向萧勒兰二人。
“既如此,甄清婉多谢郎君容身之恩。”小乞丐这才如释重负,连忙行了一个万福礼。
次日凌晨。
东方既白,寒星犹存。
整个驿站鸦雀无声,寂静一遍。
驿站二楼的一个房间已不复之前那么的一片昏暗。
稀薄的晨曦从斑驳的窗棱上漏了过来,星星点点洒在窗户下方的一张青绿的芦苇草席上。
草席上正在沉睡的小女孩突然惊醒过来,一骨碌翻身而起,面色惊惶地打量着房间四周。
惺忪的双眼好一会才适应房中昏暗的光线,当她终于看清对面床上的二个人影时,这年龄约莫在十二岁上下的小女孩这才回过神来,默默流泪,姣好稚嫩的面容满是庆幸与感激。
不知过了多久,驿站之中终于有人开始在走动。
拖曳重物声、哈欠声、说话声、倒水声、马匹响鼻越来越大。
食物的香味也开始充斥鼻尖。
甄清婉迟疑了下,还是悄悄地开了房门出去。
过了一会,她端了半盆清水回来。
房中的二人也正好醒来......
半个时辰后,队伍再次踏上北去的道路。
原本决定骑马的萧勒兰改了主意与兀欲、甄清婉共乘马车。
她换回了最初遇见她的那身正装,头戴金色龙凤纹菩萨冠,上身套一件皂色团衫,腰系红带悬挂弯刀,那条紫色描金襜裙由于沾了血污被她换成一件朱红牡丹抹胸长裙,体态风流却又英姿飒爽。
不知道是否因甄清婉存在的缘故,车厢二侧的车窗都打开着,但是却鸦默雀静,唯有马队的哒哒马蹄声、马镫的响声和鞍子的咯吱声响彻一路。
萧勒兰将目光转向马车左边的窗口,前方的各种葱郁树木张牙舞爪地迎面扑来,又如潮水一般飞快地往后退去。
便是那最喜欢问个不停地兀欲,也如变了个人似地,微咬着嘴唇,默默地摆弄着手中的指南针。
马车右边的安存秀依旧骑着他那匹大黑马,身边挂着刚从那小城镇买的水袋,装满了水,晃晃荡荡的,看来似乎用不着了。
终于不知道过了多久,沈州城的那高大的城墙已经遥遥在望。
二侧的景物也由连绵不绝的山林也变成了一垅一垅的小麦、黑豆等庄稼。
兀欲终于按耐不住心思,将手中的罗盘往马车座位上一扔,将头扭向马车右边问道:“安校尉,到了沈州,你便要离去是吗?”
安存秀回过头来,便见萧勒兰瞪了兀欲一眼,玉手捉住那在座位上震抖不停地罗盘盒,递到了兀欲手中。
她抬起头望见他的目光,粉脸霎时变红,低下头去,却又在下一刻,抬起头,清澈明亮的杏眼中蒙着一层水雾,却毫不退缩地盯着他,目光炽烈、火热。
“兴许会逗留二日,还有些职事要办。”安存秀将目光闪向一旁,面带局促地回答道。
“那到时我还能去找你吗?”
“令尊不反对即可。”安存秀回答道
马队从浮桥上度过了一条宽逾百丈的浑河,便看见有着高达二丈铁灰色城墙的沈州城如同一只巨大的怪兽屹立前方。
安存秀远远望见城门口处那五短身材,肩膀和屁股一样宽,看上去有点像个抽象的正方体的人正在城门口,指手画脚地说个不停时,轻叹了一口气,转头弯腰对车厢中人说道,“你们关下窗,等下记得无论如何不要发笑。”
“驾!”安存秀一声轻喝,驱弛着身下的黑马往前跑去。
“吁”安存秀离了城门尚有数丈远,便跳下马来,向那人作揖唱喏道:“见过武大郎,一向可好。”
安存秀抬头之间又瞟到城门门洞内侧站着长着国字脸的留着浓黑短髡的一名武将。
安存秀心中暗啐了一口,娘的,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居然能连续碰见二个瘟神。
他只得又行了一礼,大声唱喏道:“卑职安存秀见过昭武校尉。”
此武大郎却非宋代那武二郎的哥哥那般窝囊。
那人姓武名从谏,虽然身材短小,却有着一副如花岗石般的结实身躯上,乃是刘守文亲信游击将军赵行实的心腹,现为翊麾副尉,乃是从七品下。
安存秀每次过来见刘守文,都是走赵行实这条线,故而,也算相熟。
熟,但是谈不上关系好。
此人性情虽谈不上残暴,却脾气十分暴躁,睚眦必报,尤不喜别人取笑其身材。
好几回都曾拔刀斩下过对其身材目露鄙夷之色的路人,这要放在晋国腹地少不得须判他一个杀人抵命,但在沈州,他却因为顶头上司赵行实的缘故无人能治。
每次武从谏见了安存秀都是极为不屑,认为他之所以能官职在其之上,不是因为其战功,而是认了个好义父,故而经常找茬逼安存秀与其较量,每次都被他认输婉拒避过。
昭武校尉姓吕名衮,,正六品上,品级比安存秀高。
沈州有一句形容人倒霉的俗语:得意闲时逢矮虎,穷苦守城遇人厨。
若说安存秀见了武从谏,那是见了一只张牙舞爪的恶犬,只是强忍着内心冲动,看在主人的面上不与其计较的话,那安存秀每次见了吕衮,就如在黑夜之中突然见到盘做一团、冰冷湿腻的毒蛇一般,厌恶、恶心之极,甚至带着一丝畏惧。
重生这个时代,安存秀起初是当做游戏或者做梦一般来对待的,故而幼时待人也较为冷漠,基本没啥害怕的东西。
长大以后,因为有了在乎的人,故而也有了害怕的人和事,能让安存秀害怕的人有,但是不多,这吕衮便是其中之一。
只因为其尚未来沈州前,乃是幽州边城一小官,曾在缺粮的条件下,辅助守将在敌人的围攻中坚守了三月,他日常职事便是用秕糠、酒糟等物喂养身体羸弱的城中百姓,然后宰之为军粮,谓之“宰杀务”。
同族之间,安存秀自认做不出那种割肉为食的地步,可偏偏这种举动在现在看来都再正常不过,安存秀听他的兄弟安存智说过不要说别国,便是在晋国都有喜食人肝的将军。
听到这消息的,安存秀沉默了好久,他不是不知道那些在史书大书特书的黄巢、洪秀全也有不少被吃的冤魂在环绕,可如今这些事就发生在同时代,就在离他不远的几百里外的某个金碧辉煌的城守府中。
某个种子也在心底种下,既然来了这世上,总要改变些什么。
武从谏只是冷笑一声,并不言语,那城内的吕衮却是一路小跑而来,满面微笑着将其搀扶起:“难怪今朝见喜⾍天降,原来是安校尉大驾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