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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逼!”

“伟哥真男人。”

余胜竖起大拇指,赞叹道,他早就不爽这些老家伙,脑袋当做屁股,以为自己多吃几年盐,就有多了不起。

殊不知一次又一次的忍让,只会换来别人的得寸进尺。

而纽约的这些黑帮,也没有几只存活的,一统和转型是必然,如果只想着满足现状,那么消失便无法避免。

“还有就是,杨老大那边,让我们两个以后少掺和帮会的事,最好是一点不要管,和他们划清界限。”方联有些失落道。

杨伟怕自己在做的这些事,牵连到两人,毕竟他们不是无事可做,现在和以前的这些弟兄走的是另外一条路。

两人以后都算是公众人物,如果遭遇什么不测,那么他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不如现在就别让两人参与,这才是最好的选择。

“他倒是想得简单。”余胜摇摇头,只差骂杨伟是SB。

“这些东西,别人只要随便打听就知道,还用得着现在划清界限,杨伟这SB,有时候脑子确实不够用,我真担心他以后被人做局。”

鄙视了一下杨伟的智商,说不管那是假的,只是需要换种方式出现,不能像之前那样大摇大摆的被人看见。

……

“弗兰克,别躲了。”

“你跑不掉的,这段时间让你爽了一个月,现在,也该到了还账的时候了。”

皇后区的某处混乱贫民窟,上次大难不死逃过一劫的弗兰克,现在正在疯狂的逃命。

他就像一个溺水之人,双手疯狂的摆动,想要抓住任何可以抓住的东西,内心被惶恐和后悔填满。

如果时光能重来,那天他一定不会去洛克公园,一定不会打赌,一定不会碰那个小子,这些事但凡有一项没做,都不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弗兰克连滚带爬,想要尽量的躲起来,可身后密集的脚步声,就像是一道道催命符。

深邃的小巷就像一张巨口,吞噬着所有生机,虽然是人来人往的贫民窟,但此刻没有人出来露面,偌大的地方安静如无人一般。

只有脚步声和弗兰克慌不择路的呼喊声。

不知过了多久,他被堵在一处死胡同,眼见这一幕,弗兰克心如死灰。

即便如此,他还是心存侥幸。

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嘴里不断说着求饶的话。

“伟,我错了,我不应该伤害你的兄弟,我是混蛋!我是恶魔!我是罪人!”

“你只要放过我一次,我以后再也不会出现在纽约,不,是整个美国,我会离开美国,去其他国家生活,保证不碍你的眼。”

杨伟表情冷漠,平静的看着他。

“说完了?”

“说完了你和他说去吧。”

从人群后面走出一位黑人壮汉,手拿一把众生平等器。

“嘿嘿,弗兰克,一个星期的时间到了,我来拿回我应得的东西。”

“毒蛇?!!!”

看到来人的瞬间,弗兰克脑海里闪过无数个念头,好像事情一下子变得复杂万倍,已经不仅仅只是货的问题。

可惜,他没有机会将这些信息传递出去。

“喂!出来洗地了!”

杨伟吼了一嗓子,带着一堆小弟离去,他们从黑暗里来,回到黑暗里去。

当阳光再次破开黑暗,纽约还是纽约。

……

纽约体育日报。

“史蒂夫,你这种工作方式,只会让我怀疑你的能力,我已经多次强调过,这个夏天我们的工作重点在哪里。”

“但是你这样,真的让我有点失望。”

纽约日报编辑部主编约纳-詹姆斯看着眼前的年轻人,眼里满是失落。

一份报纸横在两人中间的桌子上,而报纸的头版头条,是天行者杨伟绝杀独狼斯蒂芬-马布里,图片正是余胜晃开马布里,出手三分的瞬间。

这张图片抓拍得很有水准,拍到了余胜出手时的从容不迫,马布里被晃开后补防的力不从心,这绝对是一张经典照片。

“主编,我认为这条可以成为这周的头条,他在纽约真的很有人气,我相信会有更多的人喜欢他的。”史蒂夫-帕克极力的辩解,想要说服对方。

“No,史蒂夫。”约纳-詹姆斯双手交叉,靠在桌上,眼神失望的看着他。

“我们不是给人搞义务宣传的,对我们来说,销量,这才是最重要的东西。”

“没有钱,谈个屁的理想,谈个屁的梦想。”

“我不是否定你的想法,但是它不应该出现在头条的位置,半个小时后,我要重新看到新的出现。”

“头条我已经想好了,狂人斯普雷维尔才应该是尼克斯的老大,尤因应该效仿前辈让位。”

“现在斯普雷维尔在季后赛表现更火,所有纽约球迷都在关注这个年轻人,难道不比你这条新闻惊人?”

“伙计,如果你想要坚持自己的想法,那么出门左转,去财务那里领走你这个月的工资,祝你求职愉快,如果你觉得我说的有道理,那么赶紧行动起来。”

“你还有28分21秒的时间,加油。”

从主编办公室出来,史蒂夫-帕克只感到阵阵的憋屈,他不明白自家的报纸永远要将目光集中在这几支职业球队上面。

难道街球就不属于篮球的一部分,它同样是纽约人参与最多的一项体育运动,凭什么不能做头条。

有一瞬间,他真的想要冲到财务室里领走那一份工资。

可转念一想,自己要是真这样做了,那不是恰恰证明约纳-詹姆斯才是对的,他要留下来,只有留下来才有机会证明自己的选择没有错。

EBC联赛仍在继续,参加的NBA球员也悉数露面,而今天毒蜘蛛要面对的对手,是大胡子戴维斯带领的野狼队。

拜伦-戴维斯是去年的探花秀,效力于NBA黄蜂队,尽管不想为这支球队打球,但他并没有任何办法。

新秀赛季代表黄蜂出战82场,场均拿到5.9分、2.0篮板和3.8助攻,整季309次助攻打破史上新秀助攻记录。

大胡子拥有惊人的爆发力和强悍的冲击力,身体强壮,攻筐能力出色,传控球都在平均水准之上。

他的不足之处是外线投篮不稳定,属于有球在手才能充分发挥作用,打无球容易陷入低迷。

当然,这些都是在NBA的缺点,在EBC联赛,他就是一辆装备了两台发动机的顶级超跑,重量和速度并存。

余胜毫无意外的被戴维斯打爆,【60】的防守属性,完全无法限制住这个家伙。

戴维斯的实力,不只是场均5.9分那么简单。

在防守端失去的面子,余胜在进攻端一点一点的找回来。

靠着鬼魅般的运球技术和速度,面对戴维斯防守时,常常在对方头上完成各种不可思议的人得分。

尤其是那手稳如老狗的中投,打到下半场,余胜只需要略微做出个投篮动作,戴维斯的重心就会被调动。

余胜一个拜佛点起戴维斯,运一步后出手投篮命中。

精准的投篮看得对方直摇头。

“神奇。”

“你和史蒂夫-弗朗西斯一样,都是街球高手,但是你投篮比他准。”

就在去年,弗朗西斯以新秀身份进入NBA,初入联盟他就展示了胯下变向,拜佛等动作,凭借此动作成为联盟中的过人高手。

每个防守人对上他都会感到一个头两个大,街球球员的招数确实令人防不胜防。

余胜也不只是会个人单打,球队的串联也做得很出色,末节和队友一起导演一波12:3奠定胜局。

成功淘汰大胡子,晋级下一轮。

虽然被淘汰,但是戴维斯没有显得失落,他来洛克公园就是享受篮球的,现在,发现了一个更有趣的东西。

只见大胡子带着猎奇的眼睛,朝余胜走来。

“余,夏天有没有兴趣一起训练,我觉得你可以打NBA,你那些动作太酷了,我想和你学习学习

“一起训练?”

“当然可以!”

生怕对方反悔,余胜连忙按住内心的狂喜,赶紧答应下来。

这可是NBA球员啊,倒不是有多牛逼,而是和NBA球员打球,可以刷打铁值,这是送上门来的变强机会,要是拒绝了,余胜会让人枪毙自己五分钟。

“OK,我等你忙完。”

两人相互留下电话号码后,便各自离去,史蒂夫-帕克一如既往的出现,采集余胜的新闻,以及赛后采访。

采访结束后,史蒂夫-帕克拿来一份纽约日报新发售的报纸。

“抱歉,天行者,我没能为你争取到头条的位置,但是请相信我,要不了多久,你一定会成为体育日报的头条!”

余胜拿起报纸扫了两眼,自己只取得巴掌大这么一块地方,但也不错了,虽然不是头条,但已经很靠前面。

还好英语也没少学,看得懂上面写的什么,将报纸收下之后,余胜宽慰对方道。

“没关系,史蒂夫,你已经做得很棒了,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记者,感谢你为我写的这些文章。”

“忙了这么久,要不去喝一杯?我发现一家啤酒馆,他家的原麦味道很不错。”

在余胜的邀请下,史蒂夫-帕克和他来到了小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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