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嘞!客官稍候!”伙计唱了个喏,麻利地去了。
不多时,一盘热腾腾的牛肉、几碟小菜和一坛泥封的酒便端了上来。伙计拍开泥封,一股极其浓郁、带着强烈穿透力的酒香瞬间弥漫开来。
“好酒!”
张奎眼睛一亮,忍不住赞道,喉头滚动了一下。
伙计得意地介绍道:“客官好眼力!这酒不仅香,劲儿大!保管您三碗下肚,神仙也扶墙走!”
他一边说,一边给三人面前的粗瓷大碗里斟满了酒。那酒呈琥珀色,香气霸道地直冲鼻腔。
张奎是个好酒之人,闻着这香气哪里还忍得住,他扭头看向了武大郎,武大郎冲他示意,“不必拘束,想喝就多饮几碗。”
张奎当即端起酒碗,“咕咚咕咚”喝了两大口,酒一入喉,如同一条火线直烧下去,瞬间脸上就腾起一片红云,他哈出一口长气,称赞道:“好!够劲儿!!”
武大郎也端起碗,也喝了一口。这一口下去,只觉得一股热气直冲脑门,这“透瓶香”果然名不虚传。
潘金莲眼神闪烁了一下。一路惊魂,她也忍不住喝了一小口。
武大郎并没有阻止,接下来,张奎又喝了一碗,身子已经有些摇晃了。
没想到潘金莲的酒量竟也不小,喝了一碗只是有些脸红,并无其他异常。
放在后世,潘金莲也是个场面人,能说会道,擅长应酬。
武大郎也喝了一碗,伙计看着张奎说道:“我们这里是三碗不过冈,不过能喝三碗的人可不多见,幸好你们是从景阳冈过来的,要不然,我肯定会劝一劝的。”
武大郎笑道:“若我二弟在此,别说三碗,十碗也不打紧!”
“客官,你吹牛的吧?怎么有人能饮十碗?”
别说伙计不信,店里其它酒客也纷纷看向这边,都觉得武大郎是在胡说。
武大郎也懒得解释,从怀里摸索出几块碎银子,大约有三两,递给伙计,说道:“烦劳小哥一件事。”
伙计接过银子,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哎哟,客官您太客气了!有事您尽管吩咐!”
“是这样的,我有个兄弟,名叫武松,身高体壮,相貌堂堂,是个顶天立地的好汉子。他离家多时,我们此番出门,就是专程来寻他的。我估摸着,他若走这条路,多半也会在此歇脚。”
伙计连连点头:“武松?好名字!小的记下了!小的保管留心!”
“我想托付小哥,若是日后,遇到一个叫武松的客官来店里吃酒,无论他何时来,烦请你务必帮我带句话给他,告诉他,我在寻他,让他务必要等我。”
伙计拍着胸脯保证,“客官!您放一百二十个心!这事包在小人身上!从现在起,不论是谁来店里吃酒,只要他像您说的那般高大威猛,小的必定上前问一声:‘客爷,您可是清河县的武松武二爷?’若真是他,小的立刻就把您的话一字不落地告诉他!”
“如此甚好!有劳了!”
三人又歇息了一阵,酒足饭饱,结了账,便起身离开了这“三碗不过冈”酒肆,沿着大道,继续朝着沧州的方向前行。
如此又走了几日,已过了阳谷县地界,进入了通往沧州更荒僻的一段官道。两旁不再是农田,而是连绵的丘陵和稀疏的树林。
这一日,正走着,前面来了一个高大的男人,朝着这边走来。
武大郎凭着记忆,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二弟,当即便挥手喊道:“二弟,二弟!”
魁伟如山的汉子猛地一震!他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看向武大郎这边。
“兄……长?!”
高大汉子愣了一会,继而迈步狂奔了过来。
目光落在那汉子身上,潘金莲只觉得一股强烈的电流瞬间从头顶贯穿到脚底!她纤细的身子登时一晃,几乎就要软倒在地。
天呐!这……这就是大郎口中的二弟,世间竟有这样的好汉子!
潘金莲的脑海中,曾经无数次勾勒过武松的形象。她理所当然地认为,一个卖烧饼的侏儒的兄弟,即便再强壮,也不过是个粗蠢的莽夫,或许略高大些,但相貌定然好看不到哪里去。
她的心里早已认定,无非就是个放大版的武大郎,一个更高、更壮的丑鬼罢了。
武松身姿挺拔,八尺有余的身量带着压倒性的男人气势,那身半旧的衣服勾勒出山岳般雄浑的线条。
武松朝这边跑来,行走间龙行虎步一般,仿佛整个大地都被他给带的震颤了起来。
到了近前,看的更加真切,潘金莲身子都快酥了。
只见武松面容坚毅,棱角分明,一对浓密如墨的剑眉斜飞入鬓,两眼精光四射,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不怒自威的刚猛之气!
这样的男子,只有在潘金莲的梦中才会出现!
【潘金莲好感度 200】
武大郎扭头看向潘金莲,只见她眼神迷离,紧咬着嘴唇,两腿都不自觉的夹紧了。
眼神都拉丝了,整个人完全呈现出一种极度渴望的状态。
这好感度加的,让武大郎哭笑不得,不过,这倒也不奇怪,原著中,潘金莲第一次见到武松,本就是这样的。
就在潘金莲心神剧震、魂不守舍之际,武松已经快步来到了近前,“兄长,你怎么会在这里?”
“二弟,兄长这次是专程来寻你的,一来是为了咱们兄弟早日团聚,二来,景阳冈出了大虫,害了不少人,哥哥知道二弟师出少林,颇懂得拳脚,想让二弟为咱阳谷县的百姓,早日除此祸害!”
“原来如此,不就是一条大虫吗?兄长不必担心,包在我身上了!”
武松的脸上既有不屑,也露出了按耐不住的兴奋,从小到大,他就不知道什么叫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