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鬼佬的语言?”
见沈振藩从店里出来,郑雄立马迎了上去,满脸的震惊。
三藩市可没有华人警察,想要报警只能说英语。
“我会的东西多了,这算什么。”沈振藩摆了摆手,“走。”
“去哪?”郑雄问道。
沈振藩指向酒吧方向,“回去。”
“回去?”郑雄惊愕,“你不怕被警察发现吗?”
死的三个人里面有个华人,要是让警察看见现场有华人出没,只怕用屁股想都知道这里面有问题。
“不让警察发现不就行了?”沈振藩眉梢一挑,“怎么?你害怕了?”
“你都不怕,我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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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酒吧内。
烟雾弥漫,劣质的酒气充斥在空气中。
卡座上,一群人叼着香烟正在打牌。
其中一人身材矮小,高鼻梁,有着一头红褐色卷发,穿着蓝色衬衫和灰色马甲。
此人正是亚瑟姆。
他是这群人的头,也是个居间人,只要给钱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都敢干。
目前,他正在处理华商白尚喜这件小事。
相较于其它要债,寻仇的工作,解决华人可太过轻松了。
这些华人漂洋过海的来到这里,就为了多挣点钱存起来,想着能留在这里扎根下来。
所以,在遇到麻烦时,他们大都选择隐忍和息事宁人。
当然,前提条件是,不招惹三合会那群疯子。
“肖恩和尼弗这两个混蛋也出去太久了吧?”
“呵呵,别管他们,好不容易抓到一个华人女子,他们要好好发泄一下。”
“他们可别太用力把那个女人给搞死了,毕竟这些华人脆弱的和树叶一样,轻轻一碰就断了。”
他的话顿时引起周围同伴的笑声。
就在这时——
“咣当!”
酒吧的大门被人一脚踹开,紧接着,一群荷枪实弹的警察鱼贯而入。
“音乐停掉,所有人抱头蹲下!”
一个大胡子警察,拿起左轮枪对天花板连开两枪。
灰尘簌簌落下,场中为之一静。
所有人都莫名其妙的看向警察。
“警官,这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们都是合法公民。”
和亚瑟姆坐一起的同伴站起身来。
“酒吧后面的巷道里发现两男一女三具尸体,你别告诉我这事和你们无关?”
大胡子警察举起枪把重重砸在他的脑袋上,同时厉声道,“所有人双手抱头蹲下,胆敢反抗的就地击毙!”
在警察眼中,爱尔兰人普遍没什么文化,很难在一些正经行业有所作为。
为了生存下去,他们在大多数时候只能干一些下三滥的事情。
比如打架,比如要债,比如仇杀。
因此,在警局的调查比例很高。
这一次他们接到报警电话,想都没想就全员出动,就是因为清楚爱尔兰人的行事作风。
和警察猜想的一样。
当酒吧内的众人听到外面死了三个,脸色都纷纷大变,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和不安。
而这也更加让警察笃定自己的猜测。
卡座上的亚瑟姆,脸色阴沉的可怕。
他是这群人的头目,双手沾满鲜血,要是被抓进警局,怕是很难平安出来。
他可不会天真的以为,真出了事这群手下会为了道义,不出卖他。
想到这里,亚瑟姆掏出左轮枪,对着警察的方向连开数枪。
“砰!砰!砰!”
场面骤然纷乱。
“逃。”
亚瑟姆爆喝一声,趁着警察躲避子弹,一个健步冲进厨房。
反应过来的警察,立刻追了上去。
在一番激烈的追逐下,亚瑟姆凭借着对地形的熟悉,最终躲进一个垃圾桶里,才险之又险的避开追捕。
等到警察彻底远去,他才从垃圾桶里翻了出去。
“这两个该死的废物,玩个女人都能将自己给玩死!”
抖掉身上的垃圾,亚瑟姆咬牙切齿。
酒吧是回不去了,手下也暂时不能联系,思来想去一番后,他决定去找威廉。
白人商会的成员在三藩市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由他出面帮忙的话,警察应该不敢拿自己如何。
亚瑟姆刚要离开,就听皮鞋踩在水泥地上,发出轻微的声响。
他立马警觉,猛然回头。
赫见,一个穿着绅士服的男子,正漫步朝这边走来。
由于灯光昏暗,他并不能看清对方被帽檐遮住的脸庞,可心中的警惕却放松了下来。
这么晚了,怎么会有绅士出现在这里?
这个念头刚起,就听有些别扭的英语从对方嘴里说出。
“亚瑟姆?”
“是我,你是?”亚瑟姆愣了下。
对方怎么会知道自己的名字?
就这么转瞬的愣神,对方已然来到他的面前。
抬头看去,竟然是个年轻的华人!
亚瑟姆的思维像是打开了某个开关,瞬间明白过来,“funk!”
下意识就要抬枪射击。
然而沈振藩的速度更快,一刀就刺进了他的胸膛。
“你知不知道为了等你,我连晚饭都还没吃!”沈振藩的脸上挂着不爽。
亚瑟姆瞳孔涣散,生命的最后还在想着,华人怎么敢对自己出手。
见对方彻底死去,沈振藩才慢慢的抽出刀刃,防止血液溅到衣服上。
“这就死了?”
从阴暗里走出的郑雄,一脸的不可思议。
他原以为这事会很麻烦,毕竟对方可是双手沾血的狠角色。
然而,事情进展的顺利程度,出乎他的意料,让他隐隐有种不真实的错觉。
沈振藩没有回话,从对方的尸体上扫过,然后说道,“你去把他手上的戒指.....不,整个手指都砍下来。”
“为什么是我?”郑雄愣住了。
“这是战利品,也是任务完成的证据。”沈振藩道,“你没看见我这套昂贵的衣服吗?弄脏了你赔得起?”
“你.....”
郑雄大怒,刚要发火,却见黑洞洞的枪口指向了他。
瞧着对方面色不善,郑雄心中憋火,却也只能妥协。
由于郑雄带的是一把短刀,费了好一番功夫才切下手指。
此刻的他,双手和衣服上都沾上了鲜血。
郑雄拿起断指,正要起身,忽然一道刺眼白光骤然亮起。
他惊愕抬头,就见沈振藩手中多了个干版相机,将这一切都拍了下来。
“你他妈的在干什么?!”
郑雄神色大变。
要是让别人看见照片,都会误以为人是他杀的,而且还杀了一个鬼佬头目。
他在三藩市将再无立足之地。
“呵呵,你不是嚷嚷着要杀鬼佬吗?现在这事成了,我当然要替你记录下来。”
沈振藩右手一晃,相机就消失不见。
“这人不是你杀的吗?”
郑雄的气的脸色和猪肝一样,双目喷火似要杀人。
“谁杀的不都一样。”沈振藩双眸微眯,眼中泛起寒光,“怎么?你打算跟我动手?”
看着对方手中的枪,和杀鬼佬时的身手,犹豫再三,郑雄还是怂了下来,整个人犹如泄了气皮球。
“哈哈,这才对嘛。”沈振藩富有深意的笑道,“出门在外就是要互相帮衬,今天我帮了你,指不定哪天就要轮到你帮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