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汉骨 第14章 文武之约

作者:三点水米田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6-26 23: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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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秘密?”

霍羡心中微动,这个老头是上来就摊牌的意思呀。

不过护骨曷鲁的态度不明,霍羡也无意与他深聊。

“十八件皮衣,二十壶骨箭,换五十石粟、五十石黍,如何?”

单个物品的价格很难确定,以物易物存在的操作空间很大,但霍羡总是以均价换取,既不吃亏,也不占他人便宜,即便关系好或对方有求于他也是如此。

这不算好习惯,但霍羡本性如此。

护骨曷鲁知道霍羡的习惯,也不还价,直接扬声招呼远处的族人:“打五十石粟、五十石黍来。”

言罢,老头回头看向霍羡,又把话题续了回来。

“何必岔开言语?护骨延想做的事能瞒过护骨辕已是不易,怎可能又瞒过我?早则明日,晚则一月,他总会做那事的。”

霍羡示意身后的卢野,让他去带着众人把货交给囤仓附近的高车人,回身问道:

“这事我并不欲参与,又何必与我说?”

老曷鲁笑了笑:“正因为你也不想参与,我们两个不想参与的人才有话可聊。”

霍羡思虑了一下护骨曷鲁话语中的真实性,以他对老曷鲁的认识,确实是一个一直游离于权力核心之外的人。

老曷鲁自顾自地继续说道:“其实当年是我想争酋帅的位置,阿辕说他不想争,结果老东西选择了阿辕。后来我才明白,对于当时的护骨部来说,不争才是争。”

“阿辕从小就比我聪明。”老曷鲁自嘲地笑了笑。

“可惜他如今变成了蠢货,或许站的越高,越看不清山底的情势。偏是我这种高不成低不就的人,这时候反倒看得清了。”

“往事已矣,既不欲争,何必回首?”霍羡从来是看未来的人,正如他对前世无所眷恋。

“大概是想为阿辕辩上一辩。二十年前朝廷强盛,边境待兴,正是需要阿辕这样的人稳住局势。二十年后朝廷乏颓,边镇兴旺之机已是渺茫,便需要护骨延来为存续拼上一拼。”

“他们之间并无对错,皆时局变易之故。”

“曷鲁大人果真看得清楚。”霍羡此言算是发自真心。

“但岂不闻沸水将歇、碧叶终落,人又岂是不变之物,智者当顺时而动,酋帅成之以稳、败亦以稳,终究不过也是愚者罢了。”

二人言语之间,仍坐在酋帅位置上的护骨辕似乎败局已定。

从霍羡的角度,时局至此,护骨辕确实已无翻盘的机会,就算护骨曷鲁通风报信,也不过徒增流血,不会改变结果。

今日护骨辕声望大跌,而护骨延却已暗中勾连了多数青壮族人。

至不济,还有他霍羡手中长矟兜底呢。

护骨曷鲁摇头叹了口气:“部族征伐更替容易,人的本性却难以更改,你这话说着容易,可俯首帖耳一辈子,谁又真的能在最后站起来呢?”

言罢,或许是触动了他哪根心弦,他的谈兴渐渐消失,等着霍羡要的粮食装上车,便下了逐客令。

霍羡等人拉着粮食原路返回。

路上,霍羡饶有兴致地问道:“阿野,你也和老曷鲁接触过几次,你觉得老曷鲁是个什么样的人?”

卢野沉默思考了数秒,低声回答道:“曷鲁,是岩石的意思。老曷鲁,就像被推上山顶的巨石,看似沉稳,可若被推上一把,便会如轰雷般滚下深渊。”

霍羡抬了抬眉:“竟然给这么高的评价嘛。”

他没去追问为什么,只是淡淡接道:“可惜再震耳的轰鸣,于这个时代而言也不过是一抹杂音。”

一个年过五十的老头,就算还有最后一丝心气,也只能淹没于无声。

整个护骨部,都没能在史书上留下名字,只能和别人一起,为这个时代的主角们凑出一幅不那么美丽的背景板。

卢野抬头看向霍羡:“霍头儿,那我们呢?于此世而言,我们又算什么?”

霍羡没有正面回答卢野的问题:“阿野,你知道文庙和武庙吗?那是皇帝为了彰显文德武德,祭祀每个时代最有学问、最晓军事的人的地方。”

“如果你能陪我走到最后,我会在上面给你留个位置。”

卢野大吃一惊:“啊?我嘛?我只是个边镇孤儿,我书都没读过几本,也打不过头儿和克之,我怎么可能……?”

霍羡抬手打断,没让卢野继续说下去:“不要这么想,怀荒环境艰苦,无人在意经典,你却愿意读书习字;你身体天赋劣于中庸之人,却肯勤学苦练,将目标放在我和克之这种天赋卓绝之人。如此,便已经胜过天下九成九的人了。”

“我常跟你们讲中原地区的繁盛,便是要让你们不要像老曷鲁一样,将目光、心气都困在这小小的怀荒镇。”

霍羡确实十分看好卢野,或许他现在看着就像六维不足70的平庸之辈,但也要看他的成长环境。

卢野不像他手下的其他人,等入了中原,或许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文武庙是他给卢野画的饼,但如果霍羡真的能走到那一步,他不介意兑现今日的诺言。

等霍羡一来一回,天色已经见暗了。

今日的喧嚣留在今日,明日的喧嚣尚在期望之中。

多数人都回到自己的房子当中,有妻儿的便阖家温存,有大心脏的倒头就睡,有志气的则挑灯夜读、习武练剑。

而霍羡,他还有一场约会。

简单清理了一下身体,换了身衣服,看准了时辰,霍羡趁夜色偷偷溜出了驻地。

沿途有晃动的火炬微微照亮道路,少数护骨部的卫兵在部族内四处巡逻。

护骨部民风淳朴,夜间巡逻重外不重内,给了霍羡可趁之机。

霍羡步履轻盈,悄然无声,身形融于夜色之中,熟练地穿过大小帐篷,直到中央地带的某个院落外。

院内建筑虽然简陋,但也缠了几株芍药,添上几分雅致。

霍羡轻松翻过院墙,步至房门外。

灵敏至极的感知捕捉到了门后淡淡的呼吸声,似有人埋伏于门内。

霍羡大方地推开门走进去,果然侧面闪过一道身影,从后面轻轻搂住霍羡的腰,贴靠在霍羡的背上。

“阿雅。”霍羡的大手覆盖住对方从身后搂过来的双手。

“别动,让我再抱一会,想你了。”

阿雅的直率让霍羡略有些不知所措。

“才出镇一个月,而且我身上还有些血腥气。”

阿昌黎那一战,他杀了数十个匈奴人,一路回来也没空清理,身上快被血腥味腌透了。

就算回到护骨部,他也没有条件用清水洗澡,离远了还好,贴近的话味道就比较冲了。

阿雅闷声回答道:“我就喜欢这个味道,要你管。”

霍羡回过头,月光下阿雅的脸庞映入眼帘,赫然便是白日护骨延帐中的祭祀,也即是护骨延的姐姐,酋帅的大女儿。

护骨苏雅。

苏雅,是水的意思。

在怀荒镇,除了镇城中的贵人们,谁都避不开与护骨部打交道,但要和护骨家的嫡系有交情却并不容易。

霍羡和护骨家的缘分便始于护骨苏雅。

三年多前,霍羡刚过十五岁,决意聚众开创事业,但他除了一身武力和李克之外身无余财,处处碰壁。

人们并不会信任两个半大小子。

即便霍羡展现出不俗的武力,也会被人嗤之以鼻,“比我强又如何,还能强过沙弥疾大人不成?”

武力这东西玄之又玄,没比过前谁也不知道谁更强?

单就外形而言,往那一杵似铁塔般的沙弥疾,就比当时还是半大小子的霍羡更像高手。

更何况沙弥疾成名二十多年,无论空手还是持械从无敌手,在人们心中自然不是毛头小子能比的。

霍羡理解到这一点后,便参加了三年前的神女日武会,在数万人面前堂堂正正击败沙弥疾,夺得魁首。

武会并不介意外族人参加,也不介意外族人夺魁,没有小人跳出来恣意诋毁。当他从阿雅的手里接过象征魁首的花环时,为他在怀荒镇赢来了莫大的声望。

除此之外,也为他赢来了阿雅的好感。

沙弥疾垄断武会魁首十几年,导致霍羡不知道护骨部的另一个传统。即是年轻的武会魁首,往往会与未定终身的当代神女祭司走到一起。

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百余年来皆是如此,包括沙弥疾也是娶走了那一代的神女祭司,也是护骨辕的妹妹。这也是沙弥疾作为外姓,却能掌握护骨部军事大权的原因之一。

这事其实不难理解。

从私人情感来讲,最强的勇士与最美的女子,郎才女貌符合人们心中最朴实的价值观。

从现实角度出发,也是护骨氏拉拢部族勇士、巩固自身地位的一种做法。

高车族女子对感情的认识颇为奔放却又有些保守。

或许是受高车族起源传说的影响。据传,高车族的祖先是神女和野狼结合的产物,故而有着慕强和开放的思维。

另一方面,高车人又极为忌讳娶寡妇,虽然平时对其仍十分尊敬。这也是受该传说的影响,因为神女象征着纯洁。

总之,在霍羡夺魁后,便受到了护骨苏雅热烈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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