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8年6月26日,下午,普雷斯堡议会厅,国会会议重新开启。
根据上午通过的程序性动议,原本计划继续审议的《边境防务与税收改革提案》被暂缓搁置,议会将在下午开始关于齐格蒙德《边境防御法案》的审议。
下午一点四十五分,教堂的钟声准时响起,代表们也陆续回到议事厅,在自己座位上坐定。
书记官已经在各代表桌上放置了《边境防御法案》副本和两份附件,一份是“边境各郡粮仓储备清单”,另一份则是“兵员分配预算草案”。
两点整,书记官起身宣布:
“诸位,今日下午,议会将正式进入《边境防御法案》的审议阶段。”
“首项发言由齐格蒙德阁下做草案陈述。”
齐格蒙德·福尔加奇缓缓起身,缓步走上台阶。
他穿着一身朴素的深蓝色上衣,手中拿着一份已经被翻阅多次的法案文稿。
“各位代表,今天我所呈上的《边境防御法案》,总共包含六则条款,两则附件。”他开门见山,立刻进入正题。
“此法案将不会涉及任何宗教事务,也不会讨论任何信仰差异。我们今天只谈一件事——如何在现有体制下,组织起对边境的最基本防御。”
他说完这句话后,向书记官示意。书记官走上前,从他手中接过法案,站在一旁开始宣读正文:
“壹、法案适用范围:”
“一、本法案自1618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二、……”
“贰、法案内容:”
“第一条:设立中央军。”
“法案通过日起,匈牙利王国正式设立中央军,作为全国唯一的常设国防部队。”
“中央军将完全听命于议会。所有议员以及王宫可以建议合适的军职人选,由议会投票决定。”
“第二条:中央军职责限定。”
“中央军唯一效忠对象为匈牙利王国本身,其存在的目的是确保王国领土完整。”
“中央军的任务范围仅限以下两类:”
“一,镇压公开叛乱与非法武装;”
“二,对抗外国侵略势力武装入侵。”
“除非经议会公开表决通过,中央军不得介入任何内部宗教纠纷。”
“违令者将被视为违宪,相关军官须承担责任。”
“第三条:中央军指挥制度。”
“中央军最高指挥权归中央军总指挥一人。”
“总指挥由贵族院与城市代表会议联合推举,经国会过半数通过后任命。”
“总指挥有独立制定军事部署与战术安排的权力,无需逐项请示议会,但所有军事行动不得违反本法案第二条所列限制。”
“总指挥每年必须向议会提交一次完整军事总结报告,包括调动记录、训练计划、军纪执行与实际战况等内容。”
“第四条:中央军财政。”
“中央军全部经费、装备、粮草、薪酬及后勤调配等事项,归王宫财政署独立负责。”
“中央军所使用资金一律由财政署记账,每季度提交支出清单,接受议会审计小组核查。”
“未经审计批准之支出将被视作违法,财政署负责人将被追责。”
“第五条:兵役义务。”
“各贵族封地,须依照普查后户籍人口,履行兵役配额之义务。”
“标准为:每一百户农户提供十名成年男丁作为中央军兵源。”
“派出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合战斗,且年龄需在18到30岁之间,并签署忠诚誓言。”
“贵族不得虚报、隐匿庄园人口,违者除补足服役人数外,将按虚报人口罚款三倍。”
“第六条:全国人口普查。”
“本法案通过后,王宫与议会将设立联合人口普查事务署,在六个月内完成对全国贵族封地第一次正式户籍登记。”
“各贵族领主须配合调查,准确提交人口、农户、男性劳力等数据。”
“瞒报、漏报、拒报者,一经发现,将被暂时剥夺议会席位,并处以罚款。”
“第七条:自由城市粮仓建设。”
“王国所有自由城市必须建设中央军专用粮仓一处。”
“该粮仓应至少保障两万人三个月所需作战储备,所需粮食由城市所在地区贵族按人口比例提供。”
“仓库的建设由城市出地,王宫与城市均摊建设费用。”
“仓储粮草由中央军粮务官统一管理,城市不得对外出售或擅自动用。”
“若遇紧急状况,城市当局可向议会提出申请,获得正式批文后方可挪用。”
“第八条:中央军之训练与规定。”
“中央军应统一驻扎于普雷斯堡训练营地,接受基础军操、武器操作、战术协同与边境模拟训练。”
“训练时间每年不少于十个月,间歇期间须留营备勤。”
“训练计划由中央军总指挥制订,财政署拨款。”
“未经训练者不得列编入常备军序列。”
“第九条:中央军装备管理。”
“中央军所有装备,包括长枪、火绳枪、盔甲、马匹、弹药、工程器械等,由军事署集中采购与调拨。”
“各地贵族不得代为采购,不得截留中途物资。”
“采购明细须公开公布于王国布告厅。”
“若战时急需,中央军总指挥有权申请动用王宫储备,但须在战后补报议会。”
“第十条:脱产服役制度。”
“中央军所有士兵不得兼任农事或其他生产活动。”
“服役年限为十年,服役期间不得擅离岗位。”
“期满后可停止服役,也可申请继续服役,经军事署考核通过方可批准。”
“退役军人将被优先安排至边境驻防、要塞守卫、仓储管理等非一线军务。”
“第十一条:中央军军纪。”
“中央军必须服从总指挥调度,遵守军纪,不得结党营私,不得涉入宗教纷争。”
“每位士兵服役前须签署誓言,内容包括:效忠匈牙利王国、遵守宪法与军队法、不得参与反叛、不得介入教派纷争。”
“违者按军法追责,并立即逐出军籍,祸及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