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唐末,做昭武帝 第54章 长安故人

作者:侠不流行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6-25 22: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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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州,位于无定河与乌水之畔,是个发展农耕畜牧的好地方。

而诸葛爽送的宅子,说是宅子,其实是一处庄园,诸葛爽也算是了解刘克之,知道他不喜欢在州府中待着,而这一举动也正好合了诸葛爽的心意。

于是他十分大方的选了一处位于乌水旁的庄园,送给了刘克之。

广明元年十二月初一,薛林一行人抵达夏州,三百人的队伍着实有些庞大,而且大部分还是青壮,还未进城便被拦住,不过得知他们是刘克之故旧之后,原本凶神恶煞的守城士卒,当即态度温和的告诉几人刘克之的所在。

几人得知刘克之在城外乌水庄园之中,也顾不得休息,带着家人当即转身往庄园而去。

此时虽已至深冬,但西北之地的温度并不低,河流并未冻住,下了两场雪后,夏州民众便开始往地里跑,为来年的春耕做准备。

一路走来,沿途寺院众多,法宇千重,梵音缥缈。

只因乱世艰辛,生死无依,世人无奈,只能沉溺于佛法,以求内心的解脱。

至于民舍,多为木石所造,门户低矮,且人畜杂居,相较于高大华丽的寺庙,显得甚为简陋不堪。

夏州虽为州治,但战争从未远离过,所以民众生活并不富裕,农户大多衣不遮体,在田间道旁,残矛断箭随处可见。

这些位于乌水旁的田地,大多数是寺庙所有,所以得以开凿了大量的沟渠,水流纵横其中灌溉,水上架设唐桥若干,弯曲无栏,乍一看,好似世外桃源。

而刘克之的庄园,距离契吴山大营不过二十里,就在这些寺庙田地的尽头,五间九架的堂舍,五间五架的门屋,前后五进的庄园,占地近三十亩,引乌水穿行其中,墙高门深,似一座小型城池。

这本是原夏绥节度使的避暑之地,他离任之后,就卖给了夏州大户,前几月出征党项之时,粮草不够,诸葛爽就地征集,这大户识趣,送来许多财货,这庄园便是其中之一。

其实这座庄园,若是诸葛爽用的话,有些小了,但刘克之用的话,却是大了,这大小说的并不是面积,而是官职。

朝廷曾对官员府邸下过营缮令,按九品二十九阶官制,划分等级,刘克之这座庄园,只有三品以上的官员可以营造居住。

诸葛爽职官左仆射,是从二品高官,而刘克之的军使之职,是差遣,不是正式官职,严格来说是无品无级的,刺史之位又是待定,需要诸葛爽上表,推荐他出镇一州方能落定。

如今他身上最高的职位,只有武勋官职中的从六品飞骑尉。

而就是这从六品的飞骑尉,住的却是只有三省六部的主官,或九寺五监中唯一的三品官太常卿,这寥寥数人方能居住的宅院。

简直是梦回春秋战国,礼崩乐坏,从这里便可见一斑。

这座庄园,除了是地位的象征,造价也是高昂,城砖砌墙,沉香红泥粉之,青砖铺地,文柏为梁,青松为柱,飞檐斗拱,雕梁画栋,总算下来,怎么也要三千贯,还不算工费。

也就是夏州地处西北偏远之地,若是放在长安,这宅子没有万贯钱,想都不要想,这大户也算聪明,将这宅子献给了诸葛爽,不然,就地征集的就不是他献上的那些财货了。

“节帅送我此宅,是要我做个孤臣啊,真是好算计。”

雪后的庄园一片萧索,刘克之坐在后院长亭之中,看着面前的沉静的池塘,享受着身后卓拉(费听次妇)轻柔的按摩,十分惬意。

“这本就顺了使君之意,不是吗?”

萧器端着一支鱼竿,一边钓鱼,一边为自家使君分析着目前的局势。

“若非使君一直顺他心意,只怕是难有如今光景。”

“什么顺他心意,不过是寄人篱下,不得不如此罢了。”

刘克之吞下一杯价格高昂的桑洛酒,这河中蒲州所酿的宫廷御宴酒,本应甘甜,刘克之却觉得味苦。

萧器也吞下一杯桑洛酒,只觉甘甜无比。

“太祖亦曾寄人篱下,光武亦是如此,昭烈宋武,亦有青梅煮酒之事,寄奴之名,最后却夺了天下,可见寄人篱下不过寻常,唯有自强方是本心啊。”

萧器提了提手中鱼竿,饵料已被吃尽,又手脚麻利的重新换上饵料,投入塘中,接着开口。

“如今黄巢兵锋正盛,正如昔日黄巾、董卓之乱,大唐地位即便不弱于两汉,但数百年积累的人心、威望还有不少,黄巢没有机会颠覆朝廷,只能是为王前驱,消耗大唐本就所剩不多的人心,如今天下藩镇,不会在黄巢势盛之时为李唐火中取栗,而且事后,他们必会借机宰割天下,瓜分州郡。”

说罢,他还摇头晃脑的感慨了一句。

“一如汉末之故事啊……”

“先生不愧是吾之萧何!眼光果然不凡!”

刘克之哈哈一笑,又吞下一杯甘甜的桑洛酒。

“自古以来,首难者死,先发者亡!陈胜吴广,乃至霸王,哪个不是为我太祖之前驱,赤眉绿林,亦是为光武前驱而先死,黄巢之辈,亦是此理。”

“天下兴亡,还得看各方豪强啊!”

闻言,萧器也顾不上钓鱼,连忙转身敬了一杯酒。

“使君高人高论。”

刘克之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先生谬赞了,不过是多看了几本史罢了。”

正如二人所言,自古以来,首发起义者,几乎没有成功的,皆为他人做了嫁衣,这就是所谓的“农民起义的局限性”,他们无组织无纪律,只看眼前,不看以后,这不是只有站在历史高处的后世人才能看到,古代的众多有识之士中,亦不缺明眼之人。

黄巢气势滂溥,号称雄兵百万,气可冲天,似天下莫能与之争,但他的弱点太明显了,明显到大家都看了出来,并任由他肆虐。

根基,或者大本营,关于这一点,在农民起义历史中的两大巅峰人物,汉高祖和明太祖,就有很高的话语权了。

他们能够成功的关键,便在于他们都经营出了属于自己的大本营,拥有固定而长久的粮草兵马,这才夺得天下。

而黄巢,自乾符元年起兵,如今已七年矣,却是一直转战南北,粮草兵马皆靠掠夺,没有固定大本营。

“可惜,吾如今只能做刀,若能得一地节度,那吾之大业,便算是起步了。”

说起来刘克之也觉得懊恼,杀人劫掠、屠戮异族如猪狗也不过寻常的自己,所具备道德底线在这个时代居然还是高了。

他的底线不允许他去篡夺诸葛爽的基业,从而让诸葛爽对他越发恩重,到如今可谓是恩重如山,哪里好意思去谋人家产业,只能憋屈的做刀。

“使君不必急切,您年不过十九,便已是一军主将,麾下近万兵马,只需徐徐图之,大业可期。”

萧器的话不知是安慰还是马屁,反正刘克之是听得舒爽无比,自己的年纪本就是优势,只要安稳发展,还怕没有出头之日?

熬都熬死那些老梆子。

“是极!是极!”

刘克之点了点头,表示赞同萧器的说法,又举起一杯酒。

“先生且与我共饮一杯,敬那黄巢,让这天下大乱!”

萧器亦是一笑,十分干脆的举起酒杯。

“敬,天下大乱!”

酒过之后,刘克之正要拉着萧器商量着搞钱练兵,刘三忽然走了过来,轻声禀告。

“使君,院外有客至,言是您的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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