烙印城靠近红叉河的最上游。
有处适合渡河的浅滩渡口。
且该城处于西境范围,是马尔布兰家族的堡垒。
泰温下令西境大军从烙印城渡口过河,这绕了四百多里山路,要耽搁多天时间,但只有经过烙印城,全军才能安全过河。
而对于即将到来的北境大军。
泰温也做了一系列的部署,他让自己的儿子詹姆·兰尼斯特,又招募组建了一支20000人的新军,前往绿叉河南岸,负责阻击北境军团,至少要阻击一个月时间。
至于泰温自己,他要带着2万余人的西境大军,直扑奔流城,发起猛攻,在较短时间内破城,再屠尽城中一切活的生物!
没错。
权游世界的剧情发生改变了。
正常的故事线里,是泰温亲自率军前往绿叉河流域,阻击北境大军,詹姆·兰尼斯特负责围困奔流城。
但现在,泰温觉得拿下奔流城更重要,而北境大军的统帅罗柏·史塔克,只是个16岁的毛孩子,让詹姆去对付足够了。
很快。
十天后。
西境大军经过烙印城浅滩渡口,跨过了红叉河,再急行军两日,骑兵前锋抵达了奔流城附近。
但遭到了以逸待劳的河间骑兵的迎头痛击!
张飞带着1500骑兵,从正面冲击。
赵云带着1500骑兵,绕到后方,截断西境骑兵后路。
一场惊天大战结束。
大约两千人的西境前锋骑兵,仅百余骑走脱,其他或死或擒,近乎全灭。
河间骑士的损失还不到两百。
又是一场辉煌大胜!
这逼的泰温不得不下令放慢行军速度,结成严密军阵,增派侦骑数量,变的小心谨慎起来。
代价是用了足足12天时间,西境大军才抵达奔流城下,团团围困了该城。
但西境大军的人数,此时只剩20000出头。
而处于红叉河与腾石河交汇之处的奔流城,是一座三角形的城堡,城墙高耸坚固,有大量的弩炮射孔,还修了一条大型人造壕沟与两座水门,遭到攻击时,可打开水闸放水填满壕沟,使得城堡变成一座小岛,三面环水,坚不可摧。
面对这样的一座要塞。
别说两万大军,就是二十万人日夜不停的攻城,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攻陷。
泰温派人尝试了一番,除了丢下上百具的尸体,一无所获。
这时又传来后方遇袭,损失数千蒲式耳粮食的消息,为了保护好后勤,不得不拿出一大半的骑兵部队,一边护送粮草,一边寻找那些来无影去无踪的河间骑兵。
这导致围城的兵力,减少到了15000人。
而通过情报得知,奔流城内的守城兵力,在4000人左右,还动员了不少民众,城中的粮食,少说可吃五年。
头痛。
泰温感到无比的头痛,有种狗咬乌龟——无处下嘴的感觉。
怎么办?
要如何才能拿下奔流城?
施加压力,派人劝说徒利家族投降?这不太可能,双方已经结下了血仇。
示敌以弱,设下陷阱,诱使城中守军倾巢而出,再一网打尽?这也不太可能,守城比主动出击舒服得多。
唯一好用有效的办法,还是派出劫掠队佣兵团,扫荡奔流城周边,摧毁所有村镇庄园,烧毁所有农田,杀死全部农夫与妇女,唯有此,奔流城内就会人心动荡,阵脚大乱,进而露出破绽。
然而这一招不管用了。
一方面,河间地贵族,普遍实施了坚壁清野,加强了城堡防御,不容易扫荡劫掠了。
其次,那支神出鬼没的河间骑兵,时而聚拢时而分散,时而骚扰后勤时而埋伏伏击,有占便宜的机会绝不放过,碰到强敌绝不硬拼,偶尔发起的致命袭击,能让泰温痛入骨髓!
最为可怕的是,他们的人数足有3000。
哪怕他们的人数是五百人或一千人,泰温都不至于如此头痛和忌惮,不至于焦虑到难以入眠。
……
奔流城内。
主堡,宴会大厅。
几乎每天都有宴会举办,每天都有欢笑声响起。
城外的西境大军,根本影响不了大家喝酒嗨皮的心情。
“哈哈哈,泰温那头老狮子,再围一百年,都不可能坐在这里品尝美酒。”
“或许等他被我们打败后,可以以俘虏的身份,求我们赏赐一杯酒。”
“他没资格喝我们的好酒,我倒是想把他的肉割下来,当我的下酒小菜!”这位贵族满脸恨意的道。
“不错,把泰温扒皮抽骨,尝尝狮子肉的滋味!”
“这次,要多亏了备·刘大人提出的游击战略,不然除了这座奔流城,我们的领地都会变为焦土废墟。”
“是啊,刘大人拯救了我们大家。”
“刘大人带来的白酒,还有刘大人家里厨师做的那些美食,都非常不错,我已经无法离开了。”
“敬旧神派来帮助我们的刘大人!”
“对了,刘大人你结婚了么?我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妹妹,你肯定会很喜欢她。”旅息城的诺伯特·凡斯伯爵极力推荐道。
“不不,备已经有妻子了。”
刘备连连摆手,婉拒着他的好意。
诺伯特·凡斯仍不放弃:“刘大人,你应该有儿子跟女儿吧?我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不如我们的儿女结成联姻吧。”
“这……等打完了这场仗再说。”
刘备搪塞的道:“而且我不太喜欢给儿女们安排婚姻,他们有自己寻找爱情的权利,在华夏那边,大部分的父母,不会干涉儿女们的婚姻,甚至两个有世仇的家族,他们的儿女走到了一起……”
然后刘备花了点时间,讲了个罗欧与朱丽的浪漫爱情故事,成功转移了话题。
“天啊,这故事太不可思议了!”
“在我们这里,罗欧与朱丽,都会被他们的家族杀死。”
“是啊,既然出身贵族,就必须完成联姻使命,如此家族才能长盛不衰。”
“华夏那边的贵族太乱来了,会很容易陷入衰败的。”
“我倒觉得,这是个很美好的故事。”
布林登·徒利抿了口酒,发出他的感想,要知道他‘黑鱼’的外号,就是因为拒绝了兄长的指婚,被称之为家族的‘害群黑羊’,而徒利家族的家徽是一条银色鳟鱼,他认为应该是‘害群黑鱼’才对,故自称为黑鱼。
而作为一个较为离经叛道的人,布林登很喜欢刘大人讲的各种有趣精彩的华夏故事,对华夏之地颇为好奇。
自然,他把刘备当成了可交心的好友,经常在一起聊天喝酒。
只是像布林登·徒利这样的‘知己好友’,这段时间里,刘备结交了几十个之多。
几乎奔流城里的每一位贵族,对刘备的好感度都拉满了,都是高度的评价和称赞,甚至给他起了个‘最好的朋友’的外号,对刘备持负面看法的,几乎一个都没有。
可以说‘社牛达人’的优点,被刘备发挥到了极致。
而有了如此多的朋友,以后在维斯特洛这边的发展,会减少许多的阻力,得到众多的帮助,这便是社交的价值。
……
又数天后。
平静的态势被打破。
西境大军突然放了个大招!
泰温把自己的‘头号爱将’——魔山格雷果·克里冈释放了出去。
他让魔山带着三千兵力,用几十上百倍的兵力优势,攻破了奔流城周围的多座小城堡与骑士庄园,抓捕到了上千人的男女老幼。
再然后。
魔山把这些男女老幼,带到了奔流城下,当着城中守军们的面。
男的一个个虐杀致死。
女的一个个奸杀。
连老人孩子都不放过。
场面血腥无比,简直惨不忍睹。
男女老幼们凄厉无比的惨叫,魔山的残忍与邪笑,让整个奔流城都感到惊心。
城中守军更是目眦欲裂,怒火万丈,恨不能放下吊桥,去跟魔山这头禽兽拼命!
这个时候。
魔山发出了比武决斗的邀请,奔流城的任何骑士,都可出城跟他一对一的决斗,谁能战胜他魔山,剩下的男女老幼会得到释放。
若无人敢出城决斗,他会继续虐杀平民到一个不剩!
若杀完了就再去抓一批。
希望奔流城里,能有几个勇敢点的骑士,而不是窝在里面不出来的懦夫。
说着,魔山又随手扯断一人的脖子。
“我威尔斯·克林,愿去杀了魔山!”
派柏家族的一位年轻骑士,当即让人放下吊桥,骑马冲出,与魔山战在了一起。
砰砰砰!
交手不过数合,该年轻骑士,被魔山用重剑斩首。
“我罗贝特·徒利,要干掉这头禽兽!”
徒利家族的一位中年骑士,出城迎战魔山。
但交手十几回合。
该中年骑士,殒命在魔山的碎颅铁锤下。
“Fxxk!我乔达·梅利斯特,苦练剑术十年,不相信魔山是杀不死的!”
海疆城梅利斯特家族的一位家族成员,不顾身边侍从的劝阻,出城迎战魔山。
但仅仅一个战马高速交错,魔山手中的骑枪,深深贯入了他的胸口。
至此魔山已连斩三人。
奔流城守军的士气,顿时肉眼可见的下降,陷入一片死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