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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自己的路,被一个看起来人模狗样的老头挡住。

弗兰克很不爽。

“fu*k away!”

“别挡我路,死老头!”

弗兰克瞪着竖锯,完全不领情。

对于有钱人,他向来最是厌恶。

不过。

竖锯来找弗兰克之前。

就做了充分的调查准备。

知道他下一个要进行“惩戒”的人,弗兰克·加拉格,是个怎样的混蛋。

“别走,please,别走!”

“实际上……”

“我这里有一瓶陈酿15年的单麦芽威士忌。”

“我想着,我们可以一起找个地方喝一杯,然后,你教我要怎么泡妞。”

“如你所见,我虽然有钱,但却非常孤单。”

“而你看起来像是那种天天混迹酒吧,十分擅长泡妞的男人。”

“我鼓足了勇气,才过来跟你搭讪。”

约翰·克莱默拿出一瓶精装威士忌,露出不善言语的样子,嗫嚅说着。

“法克……原来你是要请我喝酒,怎么不早说?”

见到一瓶价值上万美刀的美酒在眼前,弗兰克变脸跟翻书一样快。

美酒对他的诱惑,不亚于蹲了二十年大牢的男人,见到脱光的安妮海瑟薇站在眼前。

弗兰克直接拿过那瓶酒,一边开酒,一边笑呵呵地说:“要论泡妞这件事,找我你算是找对人了。整个南区没有人敢跟我比,首先一点,你得拿出男子气概才行……喔对了,你这么大年纪,下面应该还好使吧?”

约翰·克莱默的演技很好,弗兰克真将其当成那种,从小苦读书,长大后赚大钱,却一辈子都跟女人无缘的书呆子了。

“好使,好使。”

约翰·克莱默随口应了两声,见到弗兰克把酒喝下去后。

顿时,眼神一冷,再没有了刚才的温驯和内敛,变得冰冷如野兽。

“弗兰克·加拉格。”

“玩游戏的时间到了。”

约翰·克莱默冷声说着。

此刻,弗兰克在喝了几大口酒后,感觉到一阵眩晕袭来,天旋地转。

即将昏厥前,他盯着约翰·克莱默冰冷的脸,意识到不妙。

法克……估计,要被噶腰子了……

……

深夜,凌晨。

格罗夫旅馆。

洛克、迈克尔俩人,在旅馆中看着电影,吃着披萨。

像是回到了监狱当中,两人一起居住的那段时光。

虽然洛克在监狱中的时间,并不长。

但两人的友谊还是相当深厚的。

所以,洛克索性就没回去,和迈克尔一起享受今夜。

就和监狱中一起度过的日夜一样。

唯一的区别就是,这次有啤酒和披萨,还不用见到贝里克那张丑脸。

咚咚~!

咚咚~!

“洛克、迈克尔,出事了。”

就在两人吃着正嗨皮的时候。

门外传来声音,伯吉斯、阿特沃特说着,直接开门进来:“接到有人报警,那个杀人狂又犯案了!”

“what?”

“是目击者报案吗?”

洛克喝着啤酒,诧异道。

“不,是幸存者。”

“名字叫做——弗兰克·加拉格!”

伯吉斯说。

“……”

“wtf?”

洛克顿时懵逼,提高了声音。

不会是他所想到的那个弗兰克·加拉格吧??

……

一段时间后……

洛克、迈克尔、伯吉斯、阿特沃特,四人到达了案发现场。

和竖锯一贯的风格一样。

犯罪现场是在南区一栋废弃的屋子中。

看起来根本就是无人问津的那种。

要不是这次案子有幸存者报警。

屋子中的尸体,恐怕要到发臭、腐烂了。

才有可能被人发现。

此时。

警车、救护车都到了,红蓝灯光爆闪,黄色的封锁线将屋子周围围绕得严严实实。

“幸存者在哪?”

一抵达现场,洛克就找到博伊特问道。

“在救护车那边,正在接受治疗。”

“我们正准备过去询问。”

博伊特说着。

就带着洛克、杰、迈克尔等人一起,朝救护车走过去。

芝加哥医院这次来的医生是老熟人,威尔·霍斯特德。

不过。

熟悉归熟悉。

但作为医生,威尔也有自己不可逾越的职业操守。

见到洛克、博伊特等人走过来。

知晓来意。

立刻阻拦在车厢前,严肃说道:“我知道你们在办案,但病人的状态很糟糕,需要接受治疗,无法回答你们的问题,等到医院再说吧。”

“威尔,这是一桩多重谋杀案。”

“你应该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多耽误一秒,就会对所有芝加哥市民,造成多一秒的危险。”

杰走到威尔面前,同样严肃说道。

实际上,医生和警察的矛盾,在剧集中经常出现。

最经典的桥段,就是酒驾司机撞人受伤,医生要抢救,警察则要先抽血保留证据,因此发生矛盾……

眼看,杰和威尔就要发生口角。

洛克朝车厢中看了一眼。

顿时,叹了声气,无奈道:“你们两人别吵了,我认识幸存者,他是我的生物爹。”

杰、威尔:“??”

洛克径直走到车厢那边。

只见。

弗兰克正躺在担架上,输着液,吸着氧气,看起来一副很虚弱的样子,脸色苍白。

在亲眼见到弗兰克后。

洛克也没感到多震惊。

这家伙作为一个极品混蛋,成天酗酒,会被竖锯选中,理所当然。

而且,这家伙的命就跟蟑螂一样硬。

就算哪天全球核弹洗地,唯一存活的生物,除了蟑螂外,也肯定有弗兰克一个。

“凶手到哪去了。”

“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

洛克直接把弗兰克的氧气管拔掉了。

他现在只想抓住竖锯,没工夫浪费时间。

“法克,把氧气管还我。”

“我快喘不上气了。”

弗兰克抬头,瞪着一双通红的眼睛,看起来一副要嗝屁的样子。

“嘿,不准这么对待我的病人。”

威尔见到洛克的举动,连忙跑过来。

然而,他见到弗兰克在被注射了大量药物后,居然还有力气抬头,人都傻了。

这个病人的生命力……也太顽强了!

“fine,fine,我告诉你……”

“那个混蛋准备逃跑了,现在估计都快要到奥黑尔机场,逃往洛杉矶了。”

弗兰克知道洛克是真会下狠手,为了活命,如实道来。

说着的同时,他也不由回想起之前被约翰·克莱默带到这里的经历……

[你好,弗兰克·加拉格,我想和你玩个游戏。]

[现在,你一定很无助,很疑惑。]

[但这是应有的惩罚。]

[在你有生以来的四十多年人生中,都是一个无耻至极的人,一个酗酒者,一个瘾君子,虐待儿童的罪犯,失去道德底线的混蛋。]

[导致这一切发生的原罪在于,酒精。]

[如你现在所见,桌子上有一瓶具有强烈腐蚀性的毒药。]

[这段录像播放完毕后。]

[你有五分钟时间,做出选择。]

[是服下毒药,亲手毁掉你的食道、肝脏,让身体再也无法摄入酒精。]

[还是等待倒计时结束,你头顶铁环上的药物,注入大脑,夺走你的生命。]

[无论哪种选择,你都能拯救自己,摆脱这个罪恶的人生。]

[桀桀桀……]

那电视机中木偶的话语,弗兰克到现在都还记得。

因为,他是真被吓到了!

从昏迷中醒过来后,就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到了一个密闭空间。

还被迫参与一个绝命游戏。

换谁不害怕!

当然。

在倒计时结束后,弗兰克没有选择喝下毒药。

要是以后再也没法喝酒,还不如直接嗝屁来得痛快!

于是,被竖锯禁锢在头顶铁环上的六只针筒,在计时结束的瞬间,就刺进了弗兰克的脑袋。

而他之所以能活下来,没有因心脏骤停而死亡。

全都归功于他三十多年来的过量饮酒,和过度使用药物所带来的耐受力!

不过。

约翰·克莱默却是没想到会遇到这么一个人才。

所以并不知道弗兰克没有死,而是处于迷迷糊糊的昏迷状态中。

约翰·克莱默就这么在屋子中打了电话,电话内容全被弗兰克给听到了。

说是已经买了今晚飞往洛杉矶的机票,现在正前往芝加哥奥黑尔机场,准备起飞。

“杰,你去通知机场的人,暂停所有即将起飞的航班。”

“道森,让机场就近的警察便衣进入机场,随时待命。”

博伊特下达了命令,对弗兰克说道:“那个混蛋长什么样子?”

“一个半秃的老头,眼睛是蓝色的。”

“盯着人看的时候,眼神很冰冷,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弗兰克描述完,有些顶不住了,感到身体难受,对众人道:“法克,我要不行了……我不要吊瓶,我要喝酒。”

众人:“……”

在获得这个重要情报后。

洛克、博伊特等人,即刻启程,往奥黑尔机场赶去。

要知道,约翰·克莱默是个高智商罪犯,要是让他就此逃跑。

要想再抓到人,就难了!

一段时间后……

奥黑尔机场。

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穿着衬衫,背着背包的约翰·克莱默,完全改头换面,看起来就是一个富有的商人的样子,准备登记,却被告知所有航班暂停的消息。

他立刻感到了一丝不妙,在思索过后,转身朝机场外走着,想要离开机场,通过别的方式前往洛杉矶。

只是……

“先生,有一桩案子需要你配合调查,麻烦跟我们走一趟。”

在约翰·克莱默刚走到门口时。

就见到一个大块头,和一个头发斑白的中年人,拦住了他的去路。

来人正是洛克、博伊特。

“……”

约翰·克莱默沉默着,点点头。

而此时,目击证人弗兰克正在医院中生龙活虎,还活着好好的。

可以预见的事实是,竖锯-约翰·克莱默,将在监狱中度过余生。

[叮……恭喜你抓获了杀人狂魔,竖锯-约翰·克莱默!你获得了“机械设置精通 20”,和10000美刀现金奖励,将以合法方式打入你的账户!]

系统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洛克有些不满意这次的奖励。

看来,仅仅坐牢的话,是爆不出高额奖励的。

或许……

应该找机会干掉竖锯!

这一夜。

芝加哥警署的警察们,通宵对约翰·克莱默进行了审讯。

而洛克却是找了个理由,离开了警局,回他的秘密小屋做准备。

翌日……

清晨。

初生的朝阳照亮城市。

芝加哥的马路上,还没有过多车辆。

在马路的远处,一辆警车押送着约翰·克莱默,准备前往法庭。

开车的人是伯吉斯和阿特沃特。

两人虽然一晚上没睡,都在忙着案子。

但他们的精神都不错。

毕竟,参与破获了一桩大案,对他们的仕途有着显然的帮助。

而此时。

马路边的一栋大楼楼顶。

洛克见到警车行驶过来了,按照计划中的那样,将从斯潘塞那里购买来的M24狙击枪架好,整个人匍匐下来,眼睛对准瞄准镜。

“目标距离 520米,风速2.7米/秒,西南向。”

“修正量2.3密位,提前量半个人形靶。”

洛克依据融汇进脑海和神经的狙击技术,精算出了狙击弹道。

同时,他调整着呼吸频率,将准星套住位于驾驶座后窗边的竖锯的后脑勺。

伯吉斯、阿特沃特两人还在闲聊着,完全不知道危险已经来临。

当警车驶入马路上减速带的瞬间。

洛克扣动了扳机!

砰……

子弹射出的声音,被消音器压成了闷雷。

一切都是无声的,在瞄准镜中,警车的玻璃应声破碎,约翰·克莱默的头颅,也在无声中爆炸成了一朵血花,脑浆和血液溅满车厢。

吱——!

忽如其来的变故,将伯吉斯、阿特沃特惊吓到了,方向盘一个不稳,整辆警车失去控制,在原地打了个转,冒出白烟。

[叮……恭喜你击杀了杀人狂魔,竖锯-约翰·克莱默!你获得了技能“生物物证完全清除”!]

随着奖励出现。

洛克也获知了这一技能的用途。

简而言之,在使用技能后,他就可以随时随地、完全清除诸如“指纹、头发、皮屑、血迹、体液、唾液、骨骼、指甲……”,这些具备DNA信息的物质!

“法克……这奖励。”

“也就是说,我甚至可以凭借这个技能,完全违背‘罗卡交换定律’,完成完美犯罪?”

洛克惊了。

这技能简直逆天。

与此同时。

马路上。

在遭受到攻击后。

伯吉斯、阿特沃特立刻开始呼叫支援,并通过子弹射击来的方向,锁定了枪手的位置。

朝大楼这边奔跑过来。

本来,洛克也早就做好了清除DNA信息的准备,在特工技能中也有相关技能的记载。

但眼下。

在击杀竖锯后获得的技能,让他完全省略了这一步骤。

“生物物证,清除……”

他嘀咕着。

顷刻,那些他残留在这里的一切微量迹证,全都消失无踪。

“真省事啊。”

洛克勾着嘴角一笑,背着狙击枪即刻离开了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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