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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即便布匹昂贵,该买也得买啊。

过几天要见少东家。

总不能还是这一身打扮。

贫苦人家穿的葛麻短打。

搓洗的次数一多,便会破口。

自己身上这一身灰色短打,磨损严重。

若不是仗着云娘针指活好,早就不能穿了。

平日里穿着无所谓,毕竟周围都是衣衫褴褛者。

可自己还想着能够得到少东家的赏识。

就必然不能这样随意。

不必绫罗绸缎,起码得整洁得体。

古往今来,第一印象都很关键。

便像是林东安所说,这少东家有侠客之风,平易近人。

可事实上,江湖侠客往往更重第一印象。

林东安赠予自己五两银子,估计也存有这般考量。

沈翊心中有数。

自己虽然没有到卖身地步。

但其实和那些打渔卖唱的贱民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

无非是尚且还有自由身。

时来易失,赴机在速,自不能错过。

仔细想想,自己可能不如大户人家的马奴呢。

最起码马奴还能中饱私囊,偷吃点“马粮”。

要知道,大户人家的,马吃的比人都精贵呢。

……

靠近自家门前。

隔着老远,

沈翊便看见一个鬼鬼祟祟的老女人正朝里面观望。

他眸眼微眯,很快认出来者,当即脸色一冷。

见沈翊回来,那女人并没有像上一次脚底抹油似的离开,反而迎了上来,套近乎一般笑道:

“呦,是翊哥回来了。”

对方长着一对三角眼,浑浊瞳仁滴溜溜转个不停。

一看就不是好相与的角色。

说话间,看见沈翊怀中抱着的葛布,愣了一下,皮笑肉不笑,声音揶揄道:

“哎呦喂,翊哥卖蛇卖了多少钱?这是发达了啊?还有余钱扯布做衣哩。”

沈翊摸不准这老婆子什么套路,索性不开口,只是漠然注视对方。

王婆子被看得有些发毛。

心道难不成是那件事被发现了?

不过转念又想着发现了又如何?

一个穷酸书生,还能争得过人家大老爷?

索性怀抱起胳膊,一张老脸瞥向沈翊,审视道:

“翊哥,咱做人可得厚道啊。

怎么,那山柱一家帮衬你了,你王婶就没有?

别忘了,前几天那口饭是谁给的!

读书人可是说什么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凭啥他沈柱子一家都有肉吃,你王婶到现在连个肉味都闻不到?!”

天可怜见,她听说云秋水给沈山柱一家送肉时多气愤!

也不想想,这段时间为了促成那件事。

她前前后后,腿腕子都快溜细了。

真要是成了,过舒坦日子的是谁?

有肉了,第一个居然不是想着自己…

沈翊眉眼微动。

这才弄清楚对方堵门原因。

搞了半天。

也想要肉。

“还以为多大的事,等着,我给你拿去。”

沈翊冷笑一声,朝着柴门走去。

王婆子脸色顿时一喜,赶忙让开位置。

很快,沈翊去去回来。

手里端着缺口碗,碗里装着一大块腌制好的晶莹肥肉。

王婆子见状,脸色更喜,顾不得其他,直接伸手抓向缺口海碗。

不过被沈翊拦住。

“翊哥,你这是干啥?”

王婆子皱着眉,鸡爪般的手爪一时间突破不了。

“你不是要闻肉味吗?闻够了没?”

沈翊将碗中肉绕着王婆面前晃了晃,冷笑着说道。

王婆子一怔。

紧接着,老脸一黑。

娘希匹,耍她呢?

“你个小兔崽子,小狗彘,糊弄我?!

王婆子后知后觉,气的鼻子都要冒烟。

她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亏?

当即倒退两步,一屁股坐地上。

便是要发挥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泼辣劲。

乡下晚上本来就没有什么娱乐。

见到热闹,顿时一传十,十传百。

不一会儿功夫。

已经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村民。

人数一多,王婆当即一拍大腿,大声嚎啕大哭起来:

“大家可给老婆子我评评理呀。

前些日子,我好心给沈家小子送了一碗米,本来是为了结个善缘。

谁想到,人家属狼崽子的,前脚刚吃进肚子后脚就不认账了,真是黑了心肠啊!”

哭一声说一句,哭一声说一句,倒是颇有节奏。

不过王婆子的人缘好像不怎么样。

这一番装可怜,

却是没有一个人替她站出来说句话。

沈翊眉峰一挑,当即扬声打断王婆子:

“各位邻里相亲都看着,

方才,是这王婆子凑过来说想要闻肉味。

我于心不忍,好心端出腌肉,任其嗅闻。

谁知道这老肮脏货突然动手抢夺,抢夺不成,便要恶人先告状!”

“闻味?王婆子还有这种癖好?”

“谁知道呢,这王婆子平日里行迹就鬼鬼祟祟的,搞不准有什么特殊癖好!”

围观村民表情古怪,议论纷纷。

眼见画风突变。

王婆子直接一骨碌爬起,掐腰怒目圆睁:

“沈柱子家有肉吃,凭啥不给我?

怎么,嫌老婆子送的米少,不及沈柱子假的照顾多?!

亏这几天村里面还传你翊哥知恩回报呢……”

王婆子牙尖嘴利。

沈翊却是面色不变,直接高举手中缺口碗,冷笑反问:

“我自幼读书,学的是圣贤礼,不用你这个老肮货假惺惺。”

说到这里,沈翊抬头看向四周围观村民,向前迈走一步,拱了拱手:

“不妨告诉各位邻里乡亲,

这老肮脏货送米不假,

可背地里打着把云娘卖了的主意也是真。”

这老猪狗既然想借用莫须有的舆论败坏别人名声,

那自己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这一番话是经过考量的。

自己不可能上去给王婆子两脚。

倒是很想。

但真要是这样做,怕是彻底被这个狗皮膏药黏上,脱不得身,更加恶心人。

要做就得做绝!

可这也只能想想。

先不说自己从来没有杀过人。

即便是能下这个手,

处理妥当倒也好,可一旦处理不好……

毕竟杀人容易,毁尸灭迹难!

沈家村不大,可却颇为密集,户户相近,稍微点大动静都能传的街坊四邻都知道。

真要是动手,也得在王婆子落单的时候才行。

沈翊眸光微冷。

他记得山柱叔是村子里面最厉害的猎户,箭法不错。

等自己有时间,一定要去学上一学。

真发现了这老猪狗落单的时候,直接暗中一箭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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