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后,传令兵跑了回来。
“报告,蓝方一支十几人的小队偷袭我方中军,旅长和几名营长全部被俘虏,旗手和鼓手也被消灭,还有两名连长被偷袭消灭。”
“旅部的直属安保连是干什么吃的?十几个人都拦不住?”阎应元有些无语。
古代军队作战,想要千军万马中取主帅首级,几乎是不可能的。
三军中最精锐亲卫一定守护在主帅四周,也就是过五关斩六将突破千军万马终于来到中军主将面前,筋疲力尽时发现,最后才是最硬的墙。
安保连两百多人,个个都是精锐,而且还在光天化日之下,两军交战时,居然被偷营了,已经超出了理解。
“等安保连发现时已经来不及阻止!”传令兵说道。
“都是睁眼瞎吗?”阎应元无语,大白天的,绿意盎然的山地作战,穿着铠甲,拿着武器,在阳光的照耀下,十分显眼。
“他们穿着特殊的衣服!”传令兵有些不知道如何形容。
就在阎应元还想继续追问时,答案已经出现,十多名身穿奇装异服的士兵悄无声息且又迅捷的靠近过来。
这些人衣服和四周的植物以及山地土壤颜色和谐在一起,若不是这十几个人靠近,阎应元还发现不了。
这还不是对方刻意隐藏,如果分散隐匿前进,估计只有到眼前才会发现。
这一刻,阎应元有些明白为什么安保连会眼瞎了。
“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十几名士兵来到朱由崧面前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看到清一色的军绿色,脸上涂着军绿色彩绘,再加上军绿色帽子,朱由崧有种恍如隔世。
朱由崧点了点回礼。
“你们不穿铠甲?”阎应元有些不解问道。
“不用,我们龙牙战队是陛下最锋利的剑,只有进攻,没有防御!”为首一名队长,目不斜视,肯强有力的回道。
龙牙只会刺向敌人最重要的位置,为了确保快速隐匿一击必杀,龙牙舍弃了铠甲。
这一刻,阎应元才注意到,这些人手上的武器也是深色,竟然不反光,尤其是悬在腰间军刺的刺头位置竟然泛着微弱的蓝光。
武器是经过特殊反光处理,刺头微弱的蓝光,显然是经过淬毒。
随行军官和护卫看到这些迷彩服的士兵,脸上几乎都是不解和惊讶,有些超出这个时代的理解。
只有林峰,看到这些人,死气沉沉的眼中竟然泛起了光。
“这是什么衣服?”一个军官问道。
“迷彩服!”
“果然很容易让人迷眼,尤其适合野战潜伏。”
“在草原和辽东更适合!”
随行军官上下打量龙牙士身上的迷彩服不断地发表自己的看法。
“迷彩虽好,仅仅适合野战,一旦来到城中,太吸引人注意,太显眼!”连长军官摇了摇头说道。
的确,迷彩服在这个时代太超前,也太怪异,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对对对,这衣服想不注意都难。”
“难道穿铠甲在城市中就不被注意?”有些军官觉得这太苛求了。
听到这些议论,王文微微一笑,看向龙牙说道:“换装!”
龙牙小队众人迅速解开迷彩服,迷彩服里面颜色又不一样,而且里面还有很多折叠的伪装布料。
片刻之后,眼前不再是十几名龙牙战士,而是一群老实巴交农村人打扮,很符合这个时代粗布麻衣和碎布条。
“这,,,,”
看到这一幕,众人面露惊讶,纷纷啧啧称奇。
“真是不可思议了!”
“不是亲眼所见,真不敢相信!”
“这就是传说中的龙牙夜不收?”小林子有些诧异的问道。
荣耀军成立没多久之后,朱由崧就尝试组建一支特种小队。
招募之人,不再是农家子弟,主要是老兵,尤其是边军中的老兵。
其中很大一部分人都是以前九边之中的精锐和夜不收,所以龙牙战队又叫龙牙夜不收。
龙牙的意思就是天子手中最锋利的剑。
“不穿铠甲,就算再厉害,面对甲胄之士也难有作为!”一名随行营长有些不解说道。
古代可以私藏武器,但是私藏甲胄一定是重罪,甚至等同于谋逆,是要杀头的。
野猪皮也是靠十三副铠甲起兵,由此可见,铠甲在战斗中的作用远超过武器。
一名戴甲之士可以轻松打败十名普通人,建虏的强大很大程度上是铠甲数量已经超过南明,建虏其实是骑在马上的步兵,敢于下马打死战,依靠就是重甲。
“子剑,给郝营长示范一下!”朱由崧开口说道。
张子剑从旁边一名侍卫身上接过一块胸甲,靠在一颗大树底下,张子剑退后十来步,快速拔出腰间短枪,对准胸甲扣动扳机。
“砰!”枪声响起,铅弹打在胸甲上发出清脆的金属撞击声后,胸甲中间出现一个孔洞,四周微微变形凹陷下去。
完美的破甲效果!
随着火器的普及,铠甲慢慢的被淘汰,无论是西方的板甲,还是东方的扎甲,在火器面前都不堪一击。毕竟火器不是弓箭,铠甲能够有效防御弓箭,但是面对火器丧失有效防御能力。
在雍正时期,铠甲就已经慢慢被淘汰,士兵大多都不穿甲,基本一件制式衣服,前后背一个“勇”或者“兵”字。
尤其是到了咸丰时期,铠甲完全被更轻便的现代军服取代。
铠甲面对火器防护效果差,而且身穿几十斤的铠甲对于身体灵活和体力限制太大。
“好小巧的铳!威力还这么大!几乎不逊色于正常火铳!”郝营长有些惊讶。
“这是燧发手枪,是我们兵仗局专门为龙牙战队定制!”兵仗局随行副使杨柳松解释道。
组建龙牙之初,朱由崧就想好了龙牙的作用,就命兵仗局专门定制一批性能可靠的手枪。
除了燧发手枪之外,龙牙配备手雷、匕首、军刺,这十多人里面,仅仅只有一人配备的是一米多长的步枪。
如果仔细想就会发现,这些武器都是近战武器,燧发枪近距离拥有极佳的破甲效果,手雷近距离群伤敌人,匕首和军刺属于冷兵器,更要贴身靠近。
两者区别就是,匕首用来无声抹杀,淬毒的军刺则是一击必杀。
配备步枪的两名就是用来远距离狙杀,弥补小队近战不足。
“王兄,你这不讲武德,利用外援搞偷袭啊?”阎应元有些不服气说道。
对抗演练之前,并没有讲清楚龙牙战队也参与,而且对于龙牙战队,大家只知其名。
王文呵呵一笑说道:“刚才故意进入你们的陷阱,就是为了掩护龙牙突袭你们中军主帅和旗语兵。”
闻言,随行不少军官都倒吸一口冷气,把五千人的性命都压在这十几人身上,该说是有魄力呢?还是鲁莽?
这也是朱由崧欣赏王文的一点,用行动给众人解释了什么是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不拘泥于兵书,因地制宜。